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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春节假期旅游温馨提示

黑龙江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9-01-18

春节假期临近,传统旅游旺季将至,为确保龙江游客度过一个开心、安心、顺心、暖心的春节假期。黑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温馨提示广大游客,选择正规旅游渠道,自觉增强防范意识,谨防误入非法陷阱,避免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旅游安全放第一


出行前应加强安全防范,通过文旅部、外交部、大使馆官网或咨询当地的亲朋好友等途径,及时关注目的地天气、安全局势等信息,避开旅游安全形势风险。出游时遵守法律法规,增强自身安全防范和保护意识,不去无防护设施的危险地段。自驾游出发前要掌握车辆的基本情况,保证车辆正常运行,并事先设计好行车路线,确保出行和游览安全。

近期,埃及安全形势发生变化,驻埃及使馆提醒中国公民春节期间注意旅游安全。此外,法国、印尼、南非等地文旅部也发出相关提示,请广大游客及时关注。随身携带并妥善保管护照、签证、身份证等出国(境)旅游必备物品,如遇突发事件要保持冷静,及时与当地警方和中国使领馆联系。


选择产品要审慎


要结合实际情况选择跟团游或者自助游。跟团旅游选择旅行社时,要首先核实参团旅行社的资质(证照齐全),参加出境旅游要核实旅行社的出境旅游经营许可,选择有资质的正规旅行社。选择旅行社后,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详细了解旅游行程安排,直接与旅行社签订签章齐全的旅游合同,不要轻信“朋友推荐”、“常年老客户”等口头承诺,要将旅游费用交付到旅行社的单位公账上,并索取交款发票和旅游行程单,不要轻易将旅游费用汇入个人账户。


旅游消费要理性


警惕以“免费”、“低价”为卖点,以及非正规的“旅游小广告”的宣传招徕,要综合考虑旅游产品包含的“吃住行游购娱”多项内容,优先选择服务标准和品质,切忌一味追求低价旅游。“不合理低价游”看似便宜,实则参团后要通过大量的自费项目和购物来实现盈利,去弥补团费的“坑”,应避免因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对于价格明显低于成本的旅游产品更要自觉抵制。以跟团或由旅行社安排出游的游客,应与旅行社签订正式合同,看清合同明细,填写清楚双方责任和义务。

在景区购物要事先做好功课,充分了解产品是否符合自身需要,避免冲动消费,不要盲目听信商家推荐,不跟风,不贪小便宜,谨防上当受骗。购买商品时务必看清商品的价格、质量、产地,索取发票(收据)等商家凭证,以便事后维权。


文明旅游显形象


广大游客外出旅行时要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等文明行为规范,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从随手带走垃圾、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守时自律等小事做起,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


理性维权要依法


对旅游行程因故变更及购物等产生纠纷或对旅游质量存有异议,应及时与组团社联系,并积极配合旅行社妥善处理,理性维权、文明协商、不宜采取过激行为而影响其他旅游者的正常行程。如协商不成,可以向“12301”国家旅游服务热线(国家旅游局官网“我要投诉举报”栏目、“12301”微信公众号)或组团社所在地旅游投诉处理机构进行投诉。值得注意的是,旅游投诉具有时效性,投诉时效为合同结束后90天内。



全国旅游投诉咨询电话:

12301“全国旅游服务热线”

黑龙江省内旅游投诉咨询电话:

区号+12345“政府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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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自黑龙江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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