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印发标志着全域旅游发展已经由示范区创建扩展到全面推广阶段,即真正走向全域覆盖。这种转化与当前我国经济社会以及旅游业发展现状和趋势相适应
□特约评论员王德刚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就加快推动旅游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全面优化旅游发展环境,走全域旅游发展的新路子作出部署。《指导意见》指出,旅游业已成为国民经济的战略性支柱产业。随着大众旅游时代到来,我国旅游有效供给不足、市场秩序不规范、体制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日益凸显。发展全域旅游有利于不断提升旅游业现代化、集约化、品质化、国际化水平,更好满足旅游消费需求。
自2016年1月全国旅游工作会提出发展全域旅游的战略部署以来,经过两年多的“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全域旅游发展模式和发展理念在旅游领域产生了巨大反响,还分别于2017年和2018年两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标志着全域旅游由行业发展理念上升为国家战略。此次《指导意见》的印发标志着全域旅游发展已经由示范区创建扩展到全面推广阶段,即真正走向全域覆盖。这种转化是与当前我国经济社会以及旅游业发展现状和趋势相适应的。
首先,进入大众旅游时代,广大人民群众的旅游需求进入全面释放期,发展全域旅游是市场增长的客观需要。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理念的进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增长,旅游消费市场持续旺盛,近10年来一直保持着两位数增长。2017年,我国居民国内旅游达到人均3.7次。旅游产品供给无论在数量还是在类别上,都远远跟不上市场快速增长的步伐。此外,旅游业发展还存在着地区不平衡、城乡不平衡、资源开发不充分和资源开发深度不够等问题,需要通过发展全域旅游来弥补数量不足和开发不充分等问题,即让供给跟上需求。
其次,公共服务体系的日益完善,为全域旅游的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多年来,我国各级政府一直致力于城乡一体全面统筹,努力促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城乡均等化发展,使交通、通信、医疗、卫生等公共服务体系日臻完善。特别是以高速公路、高等级公路、县乡路、村村通等为代表的公共交通设施体系和公共交通服务体系,已经由大城市延伸到了偏远的乡村,实现了空间全覆盖。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善为旅游业的全域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再次,经过两年多的理论研究和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为全域旅游的全面发展积累了经验,并做好了理论准备。自2016年部署发展全域旅游以来,我国已经分别在省、市、县等不同层面上开展了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创建工作,并于2017年6月发布了《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为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制定了标准和工作指针。同时,在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和推进的过程中,学术界和产业界也在持续进行全域旅游理论的系统性研究,使全域旅游从概念、内涵到发展原则、推进机制等方面逐渐形成了成熟、系统的理论体系。因此,两年多的示范区创建和理论研究实践,使全域旅游的全覆盖式推广有了理论、方法和技术准备,也为全域旅游的推广做好了前期宣传和舆论准备,使全域旅游的发展理念、发展模式、发展路径有了广泛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影响。
总之,从2016年将全域旅游确定为全国旅游产业发展的创新理念和创新模式,到2017年和2018年全国两会连续将全域旅游写进政府工作报告,使全域旅游由行业发展理念上升为国家战略,再到本次《指导意见》的发布,全域旅游的理论体系、实践经验逐步走向成熟,形成了以综合机制、融合发展、公共服务和整体营销为核心的全域旅游理论框架。作为一种源于中国的旅游发展实践,全域旅游是适应我国大众旅游时代和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需求应运而生的创新发展理念和发展模式,体现了旅游业在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域化、规范化、效益最大化的理念和诉求;充分发挥了旅游业渗透力强、融合度高、拉动力大的综合优势,扩大了旅游产业覆盖范畴,重构了旅游产业发展格局,提高了旅游产业发展绩效,增强了旅游产业的核心竞争力。理论和经验是在实践中逐步走向成熟的,经过两年多的理论准备和实践积累,我们树立了全域旅游发展的理论自信,有信心在《指导意见》的指导下坚定地推进旅游发展全域化。
(作者王德刚:中国旅游协会副会长、山东省旅游行业协会会长、山东大学教授、中国旅游报特约评论员)
摘自中国旅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