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30岁的周女士在网上发了一则“月底去云南旅游”的帖子,还附了几张好看的生活照。很快,便有一名陈姓男网友跟帖留言。陈某来自湖北,也想去云南。两人互相了解了对方信息,聊得很愉快,几天后,周女士和陈某如约在云南丽江的客栈碰面,并发生了关系。
从云南回来几天后,周女士收到陈某发来的微信,陈某称,他回来后去医院检查,发现得了性病,并一口咬定是周女士传染给他的。尽管周女士一再证明自己是健康的,陈某仍旧不依不饶。为了不影响自己的工作与家庭,周女士给陈某转了6000元医药费,希望就此了事。
没想到的是,陈某从此以各种理由向周女士要钱,并要挟称要把聊天记录等内容发到网上。去年9月13日,陈某因为周女士拒绝再给他钱,来仙居找她,声称让她等着看好戏。这一回,不堪忍受的周女士同家人一起,将陈某送到公安局。
经查,2015年8月25日至9月2日期间,陈某分3次从周女士处索得共计11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敲诈勒索罪,判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