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峪沟 鲅鱼圈 三日游
美丽推荐: 炎热的夏季您到哪里去?幽雅的环境.浓郁的渔家风情和淳朴的民风使您留连忘返,走向大海使您入到天人合一的忘我境界,在这里您可领略到吃海鲜,海浴,钓鱼,赶海,欣赏海岛的自然风光,观日出,听海潮,体验一下做渔民的乐趣.美丽的山美丽的水,美丽的塞北小桂林—冰峪沟在期待着您的到来! | ||||
日期 | 行程 | 住宿 | 餐 | |
D1 | 长春——冰峪沟(约9小时) | 仙人洞镇 | 晚餐 | |
早乘车赴大连庄河冰峪沟仙人洞镇,途经公主岭、四平等地,沿途欣赏田园风光。抵达后自由活动,晚餐后入住。 1、 英纳河十八家漂流——此漂流河水清澈,缓急适中,即可欣赏两岸的风光,又可与亲人嬉戏,格外惬意。 2、 步云山温泉——泡汤是一种享受,泡辽宁最好温泉更是一种养生之道,还有亲亲小鱼还您健康肌肤。 以上项目游客可根据喜好自愿自费参加,导游陪同。不参加的游客,可在景区门口自由拍照休息。 | ||||
D2 | 冰峪沟——鲅鱼圈(约2小时) | 鲅鱼圈 | 早餐 中餐 | |
早餐后游览素有“辽南小桂林”“东北九寨沟”、“东方小瑞士”等美誉的国家AAAA级景区冰峪沟景区(游览时间6小时左右),乘游船观光云水渡、仙人渡(船行约8分钟):观冰峪奇石。途径双龙汇,欣赏第四季冰川时期形成,数万年历史的地质奇观冰峪斜石—孤帆石。步行至冰峪北沟乘英纳湖游船观光冰峪吉祥石金雕岩、双龙坝,云门烟树等景点(船行约20分钟),步行穿越水帘洞,欣赏冰峪第一美景之称的—平湖泻玉瀑布,上岸后返回至双龙汇,佛手石、美女石,登拦马峰,俯看冰峪全景。英纳河、小峪河犹如白涟交相呼应,各种树木郁郁葱葱步满山岭,形成一片绿色的天堂。而后观膜拜峰、小峪河风景区—小平湖、小桂林游乐场山水环绕,峦叠嶂的群山中。进别有天,观另一翻天地。 午餐后乘车沿高速公路一路观赏我国粮仓之地——松辽平原风光,抵达鲅鱼圈,具有“东北小亚龙湾”之称的——山海广场,走688米伸向海里的浅堤,根据潮汐,赶海拾贝、聆听大海的声音,与大海做一次亲密接触,感受大海的宽广与神奇。晚餐自理,可自费品尝鲅鱼圈特色美食—海鲜自助,品尝海鲜的鲜美。晚入住鲅鱼圈。 | ||||
D3 | 鲅鱼圈——长春(约7小时) | —— | 早餐 中餐 | |
早餐后,游览以海洋文化为主题的大型综合性城市公园——月亮湖公园(由于公园内很多娱乐设施已陈旧,如若游玩安全问题自行负责),自由活动约1.5小时。午餐后乘车返回长春,结束行程。 | ||||
接待标准: 交通:往返空调旅游车(每人一座) 门票:冰峪沟大门票(含英纳湖游船) 住宿:4-6人经济间,公共卫生间 用餐:全程含2早3正餐 导游:持证导游服务 保险:旅行社责任险 团费不含:个人消费、旅游意外险(建议自行购买) | 温馨提示: 1. 旅游旺季,会遇到高速堵车,景点排队等情况,请文明出行。 3. 海边可能水土不服,带好药品。 4. 吃海鲜自助,请根据身体情况适量适当选择,并请注意海鲜不合适与含维C的水果饮料同食 5. 山海广场海边自由活动,请注意安全,不要到深海游泳。 | |||
国内旅游组团合同补充协议
甲方:(旅行社):
乙方:(旅游者): 等一行 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和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相关法律和法规,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旅游合同》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以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 1、年满七十周岁以上且身体健康状况不佳、身体障碍、行动不便、有心里健康问题的游客报名参团,请组团社与游客签订《健康证明》并有家属或朋友陪同方可出游。
2、为了丰富游客娱乐活动,旅行社提供如下项目供游客自行选择,根据新旅游法规定:游客要求安排所含行程以外的景点,需双方协商一致;为配合新旅游法的实施,提升我社的服务水平,满足您个性化要求,双方自愿签署本协议。
3、以下所列行程外自选项目,请您自愿参加,理性消费;如因人数太少而无法安排时,我社退还所收费用,不承担违约责任;如不参加行程外自选项目的游客,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在景区外自由活动或小憩。
二、全程购物点及另行付费项目明细具体如下:
自费安排 | 特色 | 时间 | 费用 | 购物安排 | 特色 | 时间 |
激情漂流 | 梁爽、轻松 | 约40分钟 | 138元 | 玉都 | 岫岩玉 | 约30分钟 |
步云山温泉 | 健康、舒适 | 约160分钟 | 129元 | 海产品超市 | 地产海鲜 | 约30分钟 |
步云山鱼疗 | 健康、舒适 | ----- | 69元 | 香煎鲅鱼店 | 主卖鲅鱼 | 约30分钟 |
海鲜自助 | 丰富、肥美 | 约160分钟 | 138元 |
三、商品购买时请注意,根据当地相关法律,某些商品一经售出不再接受退货;若属于质量问题,旅行社无条件协助办理相关退货事宜。
四、对于此次旅行,旅行社需确保无强迫行为!
1、旅行社已就本次旅行的上述协议项目(购物店或推荐自费项目)的特色、相关权益及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经慎重考虑后,我自愿选择并参加上述协议项目(购物店或推荐自费项目),此协议的签订过程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自愿参加上述项目,并理性消费,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如因旅行社不能控制原因无法安排的,我对旅行社予以理解,双方互不追责。
2、本人同意导游在不减少旅游景点的前提下,为优化旅游体验,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景点游览顺序。如不参加自理项目的游客,导游可将游客放在就近景点参观游览,等其他参加自理项目的客人。
3、我自愿同意此协议为旅游合同的补充协议,为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效力同旅游合同。
4、如遇国家政策性调价(门票、机票、火车票、船票等),我社根据实际情况补收差价;因人类不
可抗力因素(如高速公路封闭、台风、暴雨、大雾、疾病、航班变更等)造成的延误、滞留或行程变更等发生的费用,由客人自理,我社不承担责任。
5、 游客因自身原因中途离团,须与导游签订《离团申请书》,未产生的费用一概不退,离团后一切安全等责任客人自己负责,与本社无关。
6、 请贵社提醒客人认真填写《旅行社意见反馈表》,作为处理投诉纠纷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如实填写!如果客人对本次旅游接待有意见,请在当地提出,以便我社及时解决处理,恕不受理客人因虚填或不填而产生的后续争议,敬请谅解。
7、 因本社原因导致客人投诉,投诉及处理结果请在游客旅游行程结束后十五日内通知本社,否则本社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赔付。
8、本补充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方盖章及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甲方签字: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联系方式:
本人已认真阅读过此行程内容及行程中注意事项,无异议无疑问,同意作为合同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