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期:天天发团
景点介绍:
松坪沟の绝景:三沟九海十四景 霜雄秀异奇幽
松坪沟景区以"雄秀异奇幽为景观特征,以雄山、异水、秀林、幽沟为景观内容。有"三沟九海十四景"之称。主要景点有叠溪海子、白腊海、五彩池、白石海、墨海、长海、珍珠滩瀑布等。
重要提示:
1、在确定报名并参团本行程前,敬请仔细阅读本行程,并知晓重要事项。
2、参团本行程为整体打包团费,不享受半票、免票政策优惠。
3、敬请旅客务必携带身份证,在景区进行身份验证时因没有携带身份证而要求必须全价购买景区门票的,游客需自行补足差价。
4、客服人员于您出游前一日21:00前与您联系,务必请保持手机畅通
行程安排:
第一天 重庆—川主寺 宿:川主寺/松潘︱餐:含中、晚
指定时间地点集合出发(最终以导游通知为准),经成灌、都汶高速前往目的地,映秀、汶川,茂县。途径紫坪铺库、5.12地震灾区、1933地震遗迹---叠溪海子、松潘古城;可了解地震知识、感受灾后重建的新貌。抵达【川主寺镇】之后到达酒店。晚参加走进藏民家访活动,感受藏羌文化(10分钟)。
川主寺镇:川主寺镇隶属四川省阿坝州松潘县,海拔在2000米左右,是四川通往九寨沟、黄龙风景区和川西北大草原的必经之地,是川西北众多风景名胜区的重要交通枢纽和四条旅游干线的十字交汇点,被誉为"高原明珠,度假天堂"。域内良好的生态系统和自然环境,使这里成为冬虫夏草、雪莲、川贝母等名贵中药的盛产地,同时也是野生动物的天然栖息场所,镇内拥有珍稀动物牛羚等20余种。川主寺镇金、锡、锰、大理石、花岗石等矿产资源丰富,尤其以漳金的成色和纯度远近闻名。
第二天川主寺—松坪沟—茂县 宿:川主寺/茂县︱餐:含早中晚
早餐后乘车前往乘车前往【特色藏寨】(游览时间不低于 1 小时)。
特色藏寨:这里五色经幡如祥云般缭绕在山间,美丽的草原醉人心脾,静谧和谐的藏族小村庄静卧在蓝天下。以放牧和加工银饰品为主,旅行团到村里参观都会被热情的带到家里做客。
▶ 后前往素有“小九寨”之称的【松坪沟景区】(游览时间不低于 2.5小时)。游览松坪沟景区摄影拍照,长海、墨海、五彩池等 9 个海子。慢慢走在幽静的栈道长廊,欣赏白蜡飞瀑、上白蜡海,下白蜡海 。
叠溪松坪沟:以雄山、异水、秀林、幽沟、地震遗址、原汁原味的羌族文化特色、民俗风情为游客瞩目,景区内水波湛蓝、林山幽深,生态环境原始古朴,有海子的宽广胸怀,有唐代摩崖石刻的诡秘,有残垣废墟的古城遗址,有入木三分的题刻诗句。俨然一幅历史悠久的画卷;春夏季节山花烂漫、百花争妍;夏秋时节青松苍翠、林木葱郁;深秋时分群峰秋色盈红、满山映彩霞;冬季白雪飞舞、百丈悬崖尽结冰;叠溪松坪沟四季皆为胜景,使每个季节前往叠溪松坪沟旅游的游客,都能感受到叠松“春揽山花夏戏水,秋舞红叶冬赏雪”不同的季节景色魅力。
第三天 茂县—重庆 宿:无︱餐:含早中餐
早餐后前往游览【坪头羌寨】(游览时间不低于 30 分钟)。
坪头羌寨:海拔 1688 米,全村 500 余户,近2000 人,95%是羌族。村庄的房屋沿袭羌族传统建筑风格,依山而建,村内流水潺潺,小巷通幽,栈道连接着房前屋后。走进寨子,台地错落,建筑古朴,羌风浓郁,白石褐墙,清溪灵动。寨中充斥着古老而独特的传统文化,热情善良的羌族人民民风古朴、风情浓郁,四时田园风光美不胜收,置身其中,就会经历一次贴近自然、回归本质、亲密文化的体验。
服务标准:
二、费用包含
1、用车:全程空调旅游车(保证一人一位,根据实际人数安排车型,车辆保持干净卫生)。
2、门票:松坪沟门票,坪头羌寨、特色藏寨无门票,赠送藏民家访不参加不退费;(参团价格已享受了门票优惠,故游客自愿放弃任何门票优惠费用)。
3、住宿:全程指定住宿为单间(住两人)/标间/3人间,干净卫生(彩电、淋浴和独卫,因环保酒店不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请客人自备;全程入住行程指定酒店)
▶ 入住川主寺:义德酒店、西部王朝、教育宾馆、万福山庄、嘉利、银桥宾馆、圣地山庄、红太阳、生源宾馆、禹龙宾馆、亚日大酒店、荣达鑫池、教育宾馆、金鹰大酒店、金龙大酒店、纳玛宾馆、福兴、阳光酒店、国宾、新良、雅仕假日、岷江源、东干宾馆、西部瑶池、云月汇锦、黄龙宾馆、禹龙酒店、川龙山庄、嘉果仓、富贵林、西部情、寒盼藏寨、安备藏寨、雅士酒店、草原第一村、如海宾馆、高原红酒店。
▶ 入住松潘:松潘黄龙国际、黄龙饭店、天马大酒店、兴华饭店、黄龙大酒店、兴华、松洲、松林酒店、德福酒店、盛唐商务、红花大酒店、伍姐宾馆、元安商务宾馆、牟尼印象酒店、东东商务宾馆。
▶ 入住茂县:西羌酒店、金银山庄、云景酒店、观景楼酒店、希望酒店、羌山红宾.、羌寨山庄、西羌度假村、古羌园、羌寨避暑山庄、兴隆酒店、羌山魂大酒店、羌风楼酒店、峤联宾馆、九顶山国际大酒店、华瑞苑宾馆、云栖酒店、西羌家园酒店、麦米云朵、羌寨韵、加州商务、金银山庄、尔玛乡村酒店、尔玛国际、羌情苑、羌情缘、景鑫商务客栈、阳光福地酒店、云山牧歌酒店羌雕客栈、怡林客栈、鼎城客栈、圆梦客栈、农家客栈、尔玛客栈、爱云客栈、17 号别墅、云顶乡居。
4、用餐:2早5正,正餐十人一桌,八菜一汤,酒水自理,如人数不足减少相应菜品,其中2早2正餐餐为酒店组合用餐,不用餐不退费,其余中餐在指定地点用餐(另3个正餐为我社免费赠送,不用不退还任何费用)。
5、儿童:团费只含车位、半价餐费,若产生其他费用敬请自理
6、服务:优秀地接持证导游服务,5元/人/团。
三、参团注意事项(请在签定合同时仔细阅读):
1、如因人力不可控制因素(风雪、塌方、等原因)造成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景点游览,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产生的食宿费用由游客自理。
2、如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团队滞留、耽误或由此造成损失,产生的食宿费用产生的食宿费用由旅行社和游客协商处理;因特殊原因造成标准误差,按照实际发生情况进行退补;在不减少旅游景点的情况下,我社保留旅游行程临时调整的权力。
3、费用只包含成人每天一床位,若出现单男单女且团中无同性团友可同住,请在当地自补单房差;请管理好自己的财物,以免发生丢失,旅途中听从导游安排,遵守当地习俗。
4、峨眉沿线住宿条件有限,请游客理解,其住宿条件不能与城市住宿条件相比较;峨眉所有酒店热水、空调都分时段供应;峨眉提倡绿色环保,酒店都不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游客需自备,希望理解。
5、由于景区处于高海拔地区,团队中如有60岁以上老人或心血管方面有器质性病变者必须提供正规身体健康证明并用手写体形式签字确认情况属实!!如有隐瞒病情者产生任何后果敬请游客自行负责!!因康定属于高原地区,70岁以上的老人因考虑身体因素,建议不参团,请选择其他适合老年游的线路参加。
6、旅游行程中,如遇车辆自身故障造成行程延误,超过2个小时后按5元/人/小时标准补偿游客。如耽误时间较久,可与游客协商解决。
四、友情提示(请在签定合同时仔细阅读):
1、游客不得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旅游目的地的相关法律、风俗习惯、宗教禁忌的项目或者活动。
2、晚间休息,注意检查房门、窗是否关好,贵重物品需贴身保管。
3、请于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见相关出团标志集中登车,如因游客自身原因导致误车,损失由游客自负。
4、景区内可跟随导游游览或自行游览,进入康定木格措景区后容易走散,导游在景区内很难跟随每一位游客,所以主要以自己游览的方式在景区内游览,如与导游走散,请在规定时间、统一在景区外停车场集合。
5、景区内禁止抽烟、乱丢垃圾!只有餐厅的一角有唯一的抽烟区;景区内洗手间不收费。
6、高原地区,紫外线强,气候多变,请备齐:御寒衣物、雨伞、太阳镜、太阳帽、防晒霜、常备药品(感冒药、晕车药、腹泻药、创口贴等)。
7、高海拔地区一般有轻微高原反应,不宜剧烈运动、少饮酒、多食水果蔬菜。
8、旅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络本团导游解决;未能得到妥善处理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旅行社,以便更好的解决,并不要顾及情面,如实填写游客质量反映表,游客在当地自行填写的意见单为主要依据,请各位团友认真填写,恕不受理虚假填写或不填写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如行程中对我们的服务有任何异议,请在当地及时提出,在当地解决。
9、异地旅游用餐较易引至水土不服,请游客自备常用药品。
10、自由活动期间司机、导游可能无法提供服务敬请客人谅解。
11、请各位贵宾在旅游途中仔细听取导游对景点的介绍,并牢记导游的提醒及警示。
12、请各位贵宾在旅游途中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及现金。
13、景区开放时间以当日公告为准。
14、请游客准备足够的胶卷、相机电池、现金、全球通手机、湿纸巾、个人卫生用品,沿途商店很少,藏民的卫生生活习惯都与汉族有所不同,所以最好提前要带足这些东西。
自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书
编号:BZ-ZF-00001
甲方(旅游者):
乙方(旅行社):
为丰富旅游者的娱乐活动及满足不同旅游者的需求,旅行社在不影响正常旅行行程安排的的前提下,旅行社可提供自费景点(娱乐)项目供旅游者自行选择参加与否。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需是应旅游者要求或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因此在本次旅行过程,旅行社应旅游者(乙方)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自费旅游项目,双方确认签署本协议,具体约定如下:
一、购物场所简述及安排
自费旅游项目 | 自费项目特色或内容 | 最低人数 | 游玩时间 | 价格 | 备注 |
松坪沟观光车 | 观光车 | / | / | 70元 | 必须产生 |
藏羌歌舞晚会 | 晚会 | 1 | 60分钟 | 150元 | |
游船烧烤 | 坐船游湖赏景吃烧烤 | 10 | 40分钟 | 128元 |
二、相关约定
1、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必须是基于应旅游者要求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确认的前提下方可;甲方或其派出的带团导游不得有任何欺骗或强迫旅游者的行为,如有发生前述行为,旅游者有权拒绝前往并可向组团社投诉或依法向国家相关部门举报。
2、本协议约定的上述自费旅游项目若未达到约定最低参加人数的,双方同意以上自费旅游项目协议条款不生效且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3、上述自费旅游项目遇不可抗力或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有权解除,旅行社在扣除已向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实际费用后(如团队优惠政策或国家优惠政策)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4、签署本协议前,旅行社已将自费项目的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告知旅游者,(如跳伞、跳水、潜水、攀岩、漂流等高风险活动)旅游者应根据身体条件谨慎选择,旅游者在本协议签字确认视为其已明确知悉相应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并自愿承受相应后果。
5、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的自费旅游项目费用缴纳方式为:
□如在旅行途中发生的其费用直接交带团导游;
□如在旅行途中发生的其费用直接由旅行者本人付费。
6、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的自费旅游项目,如甲方违反上述第二条第1、2点约定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团队行程结束30天内向组团社要求退回自费款项,组团社需无条件退回旅游者自费旅游项目费用。
7、旅游者参加非旅行社安排且是在本协议约定以外的自费旅游项目导致人身安全或财产损失的,参照旅游法第七十条款。
三:本协议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旅游行业主管部门举报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受组团社及地接社委托该团导游为甲方授权签字代表,乙方为旅游者本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监护人签名)。旅游者不止一人的,合同实际签名者为签约代表,该代表应将合同各种信息(包括补充协议书、出团通知书、安全须知等)如实全面告知其他合同当事人,其他合同当事人与该代表对本合同及各种信息(包括补充协议书、出团通知书、安全须知等)具有同等知悉程度。
我已阅读以上行程、提示和补充协议书,并完全理解和同意,已收到《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旅游维权手册》。
甲方(旅游者签名): 乙方: 旅行社
导游:
电话: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旅游购物安排补充协议书
编号:BZ-GW-00001
甲方(旅游社):
乙方(旅行者):
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安排具体购物场所需应旅游者要求或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因此在本次旅行过程,本旅行社应旅游者(乙方)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旅游购物场所,具体约定如下:
一、购物场所简述及安排
购物场所名称 | 购物场所特色 (指主要售卖商品等) | 前往 时间 | 停留 时间 | 备注 |
茂县丝路明珠 | 丝绸 | 月 日 | 1.5小时 | |
卡卡沟游人中心 | 水晶、土特产、药材 | 月 日 | 3小时 | |
迪贡泰国风情馆/东南亚风情园华泰乳胶 | 乳胶 | 月 日 | 1.5小时 | |
黄龙玉博物馆/皇泰健康生活馆 | 玉石/竹炭用品 | 月 日 | 1.5小时 |
二、相关约定
1、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必须是基于应旅游者要求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确认的前提下方可;甲方或其派出的带团导游不得有任何欺骗或强迫旅游者的行为,如有发生前述行为,旅游者有权拒绝前往并可向组团社投诉或依法向国家相关部门举报。
2、本协议的履行双方均需确认是在不影响团队正常行程安排或不影响同团其他旅游者(即需妥善安排不前往购物场所的旅游者)的前提下方可。
3、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甲方承诺该购物场所(有合法经营所售商品资质)售卖的产品不存在假冒伪劣产品。
4、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可能因地区差异及进货渠道等原因其售卖产品的销售价格甲方不能保证是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是一致的,因此甲方郑重提醒前往购物的旅游者谨慎选择是否购买。
5、旅游者在购买产品时请主动向购物场所需要发票或售卖单据以做凭证。
6、购物场所同时向本地公众开放且价格与当地市场均价差异不大的场所如购物一条街、奥特莱斯、连锁(百货)超市、免税店等购物场所不属于《旅游法》规定的“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范围。
7、旅行社行程单中的景点、餐厅、长途中途休息站等以内及周边购物点不属于安排的购物场所,旅行社不建议购买,如购买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关于退换货
1、本协议约定下旅游者在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购买的产品,如旅游者有退换货要求时需将产品及售卖单据提交甲方或组团社,甲方或组团社有协助乙方退换货的责任和义务。
2、对于旅游者退换货要求为在货品退货约定期限内(请务必购买时确认货品退换货要求,具体退换货流程均以购物场所书面确认为准),其中食品及化妆品类产品退换货时需保持其外包装完好,其他类产品则需保留产品外包装。
四、本协议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旅游行业主管部门举报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受组团社及地接社委托该团导游为甲方授权签字代表,乙方为旅游者本人(18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监护人签名)。旅游者不止一人的,合同实际签名者为签约代表,该代表应将合同各种信息(包括补充协议书、出团通知书、安全须知等)如实全面告知其他合同当事人,其他合同当事人与该代表对本合同及各种信息(包括补充协议书、出团通知书、安全须知等)具有同等知悉程度。
我已阅读以上行程、提示和补充协议书,并完全理解和同意,已收到《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旅游维权手册》。
甲方(旅游者签名): 乙方: 旅行社
导游:
电话: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旅行社告知事项
为了确保游客能愉快地完成旅行,提示如下: |
一、旅游系长距离、长时间旅行,途中乘汽车时间较长,加之食宿条件不同于平常习惯,可能会比较辛苦,请权衡自己的健康状况是否适应本次旅行。 二、行动不便或生活不能自理者、患有严重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心脑血管疾病、循环系统疾病、高血压精神疾病以及在旅行途中容易复发、可能威胁生命安全的慢性疾病等)者,不宜参加本次旅行。 三、如因游客的健康状况导致住院治疗、提前退团等任何影响旅行的问题,需要由本人承担相关责任及额外费用。 |
游客健康承诺
线路名称: |
1、个人签订旅游合同(个人出游):本人及家属保证自身身体健康状况能适应旅游行程安排,对个人健康原因导致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完全由本人负责,与旅行社无关。 本人签名: 家属签名: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
2、集体签订旅游合同(集体出游):本人代表此次参加贵社旅游的团员向贵社承诺:所有参团成员身体健康,能够参加本次旅游行程安排;对于贵社的安全告知已经知晓并自愿遵守;若因自身健康原因而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均由个人承担,与旅行社无关。 本人签名: 家属签名: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
3、家属承诺书(家属陪同出游):现有游客 ,身份证号码: ,报名参加贵社20 年 月 日出发的 旅游项目,因老人年事已高,贵社已多次劝阻,现我们家人强烈要求陪同老人参加此团旅游,特此向贵社承诺: (客人姓名)能够参加贵社的旅游活动,若因其个人身体原因,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均由我们家人自行承担,与贵社无任何关系。 家属签名: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
※请注意:上述健康承诺内容要求游客或游客的成年家属亲笔手抄一遍。(请根据客人出行情况选择相符内容签定)
五、门市须知
1、特殊人群包括但不限于未成年人、高龄人群(70岁以上含70岁)、重症疾病患者、孕期妇女、心脑血管疾病、循环系统疾病、高血压精神疾病以及在旅行途中容易复发、可能威胁生命安全的慢性疾病等。
2、特殊人群报名参团出游前,门市需先行了解参团所有客人年龄及身体健康状况,并与供应商共同详细评估参团所有客人年龄及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宜参加此次出行的线路。
3、经门市与供应商初次共同评估合格后,特殊人群(除未成年人)须提供三个月内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体检报告,体检报告需证明客人身体健康状况适宜参加此次旅游。
4、如客人的年龄及身体健康状况已符合上述两项,门市方可进行签约收客,签约时须特殊人群直系亲属及本人到门市签订旅游合同、旅游报名表及健康承诺书。
5、如为签约代表代签旅游合同,门市务必让参团游客签订签约授权委托书,另门市及供应商必须在出团前落实参团所有客人年龄及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宜参加此次出行的线路,如签约代表未进行申报、门市未尽到提醒义务、供应商未进行游客健康状况评估产生一切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后果。
要求提供的附件:体检基本项目务必要求:血脂、血糖、血压、心电图。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