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期:4月5日铁发
产品特色
★ 东方的迪斯尼、不一样的丽江、又一个巴马——【中国傩城】
★ 游览世界上最大的苗族聚居村寨——【西江千户苗寨】
★ 中国苗族蜡染之乡--【丹寨】
★ 中国最美的十大古城之一--【镇远古镇】
行程安排
天数 | 线路行程 | 餐 | 住宿 |
D1 | 重庆—天星小镇—傩城(130公里,车程约2.5小时)—镇远古镇(约330公里,车程约4.5小时) 导游将于出团前一天20:00前通知客人出团信息,请保证通讯正常!早上06:00分南坪四公里枢纽站集合统一出发,乘车至金佛山天星小镇,小镇集“享受自然、休闲度假、文化风情、商务休闲”于一体、具有健康、养生、休闲和文化品牌效应的原乡生活小镇。参观西部乳胶制品展示区,参观时间不高于2小时,后经南道高速公路抵达【中国傩城景区】(游览时间不低于2小时)。每天上午09:28分举行开城仪式,游览参观中国傩城花园洋房展示区,中国傩城:北纬30°,神秘的人类文明发源带。在这条神秘带上,仍有神秘尚未揭开面纱,“傩戏”、“仡佬”...等将再现傩文化,原真生活、原色建筑、原味文化的全方位呈现仡佬族生活方式。涵盖傩戏王国主题公园、傩文化风情街、仡佬活态博物馆等旅游项目。集中展示傩文化的精髓,之后乘车前往【镇远古镇】(游览时间不低于1小时),镇远古镇具有“中国最美的十大古城”“太极古镇”的镇远。抵达后,入住酒店。镇远古城素有"滇楚锁钥、黔东门户"之称,是贵州东部旅游圣地。古城山雄水美历史悠久,城内古街古巷曲径通幽,石桥城垣错落有致,碧水晨雾姿态万千,春江渔火诗意盎然,有雄伟奇特、蜚声中外的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青龙洞古建筑群和明清古民居、古巷道、古码头、古城垣等160余处,观赏价值与科考价值俱高。其建筑风格为青砖黛瓦、高封火墙、飞檐翘角、雕梁画栋,每一块青石板、每一块青砖都记载历史遗迹,泣诉着千年古镇的沧桑。晚上自由活动,可在古城漫步,欣赏古城夜景。 | 敬请自理 | 镇远 |
D2 | 镇远—西江千户苗寨(约106公里,1.5小时左右)—凯里(约34公里,1小时左右) 早起后乘车前往全国乃至全世界最大的苗族聚居地—【西江千户苗寨】(游览时间不低于3小时),中午可自费品尝苗族人家接待远方客人最为隆重的苗家盛宴——苗家长桌宴。西江千户苗寨是一个保存苗族“原始生态”文化完整的地方,由10余个依山而建的自然村寨相连成片,是目前中国乃至全世界最大的苗族聚居村寨。西江千户苗寨是一座露天博物馆,展览着一部苗族发展史诗,成为观赏和研究苗族传统文化的大看台,之后乘车至具有浓郁少数民族风情的国家AAA级景区【苗妹非遗博物馆】(游览参观时间不低于1小时),博物馆共有四厅:凯里发展史及芦笙展厅、服饰展厅、银饰展厅、活态展示厅等浓缩少数民族精华的物件,展现了贵州少数民族饰物积淀了千百年的历史,品类多元,工艺独特。。后乘车晚上入住宾馆休息。 | 敬请自理 | 凯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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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 | 凯里—丹寨(50公里,车程约1小时)—重庆(约530公里,7小时左右) 早起后乘车至凯里,参观游览【中国苗医苗药文化博物馆】(参观游览时间不低于1.5小时),参观苗医苗药文化长廊、苗医苗药体验馆、苗药展示区,三部分,是深入了解苗家医药文化的必游之地。之后参观贵州锦绣缘丝绸床品展示中心,让您知道贵州有四样宝贝是很出名的,除了国酒茅台、苗药、老干妈、还有一个就是今天我们参观的就是其中的一宝一一【遵绸】(参观游览时间不低于1.5小时),之后乘车至丹寨,游览【苗家风情丹寨万达小镇】(游览时间不低于1小时),丹寨地处都柳江、清水江上游,融合了都柳江系、清水江系苗族文化的特点,至今仍保留着古朴、浓郁、独特的民族风情,苗族、水族等世居民族在千年变迁和繁衍生息中,创造了自己独特的文化。丹寨旅游小镇是万达集团斥资6个亿打造的旅游项目,是省政府一百个旅游小镇中的重中之重,项目定位为黔东南州旅游集散中心,规划有大型斗牛场,中心斗鸟场及斗鸡场、演艺剧场以及四大民俗广场。后乘车返回重庆,愉快的行程结束,回到温馨的家。 | 敬请自理 | 温馨的家 |
备注 | 以上行程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导游在征得客人同意的情况下可调整景点游览顺序。 | ||
接 待 标 准 | 1、交通:全程空调旅游车,车型不定,每人一正座,位置以先来后到的方式安排,不便预留。行程中位子保持不变,如需调换请自行协商。临时退位收取车位损 200元/人。 2、住宿:入住两晚标间,不含单房差;若生产房差需客人自理100元/人。 3、门票:景点第一大门票(此产品为贵州省政府针对重庆市民的惠民优惠政策,门票不针对任何优惠证件及人群减免,不退任何费用,已含西江电瓶车)。 4、用餐:全程不含餐食,客人自理或在导游的安排下推荐用餐。 5、导服:中文导游服务。 导服5元/人。 6、保险:不含旅游意外伤害险,为确保人身安全,我司强烈建议每位游客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具体赔付细则详见保险公司相关理赔条款。 7、小孩:230元/人(12岁以下儿童),只含汽车,导服费用,若产生其他费用自理。 | ||
收 客 须 知 | 团队中如有60岁以上老人或心血管方面有器质性病变者必须提供正规身体健康证明并用手写体形式签字确认情况属实!70岁以上的老人因考虑身体因素,建议选择其他适合老年游的线路参加。如有隐瞒病情者产生任何后果敬请游客自行负责!如有孕妇请如实告知旅行社,不予参团,如有隐瞒发生任何问题由客人自行负责! | ||
温 馨 提 示 | 1、客人出行务必带上本人身份证,若无身份证需自行到当地派出所出具证明。 2、所用车型大小根据实际收客人数而定;私自携带儿童产生的超载罚款及其他责任由游客自行承担。儿童只含车位、全餐及导服,如有其它费用产生由游客自理。 3、游客必须保证在自身身体健康良好的前提下,参加旅行社安排的旅游行程,不得欺骗隐瞒,若游客因自身身体不适而发生任何意外,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4、游客不得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旅游目的地的相关法律、风俗习惯、宗教禁忌的项目或者活动。接运管局通知,凌晨2点-5点,任何营运车辆不许上路通行,若因堵车,或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国家政策调整,塌方等改变行程路线)造成的行程延误,产生的费用由客人自理! 5、如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团队滞留、耽误或由此造成损失,产生的费用客人自理,我社将协助安排;因特殊原因造成标准误差,按照实际发生情况进行退补;在不减少旅游景点的情况下,我社保留旅游行程临时调整的权力。 6、客人在旅途中如有意见,请认真填写旅游意见表,如返程后提出异议视为放弃投诉权力。 7、晚上外出建议客人不单独行动,并注意安全。也不宜玩得太晚、喝得太多,尽量早回酒店早休息,以保证第二天良好状态。娱乐、休闲时应注意不涉及色情、赌博等不良场所及活动。 8、旅游景点地宽景散,较多岔道岐途。请注意跟紧导游员,以免掉队。自由活动时,要听清记清集合时间、地点, 按时归队。行进中临时离队,应事先同导游员、队长或团友打个招呼,说明多久归队。 | ||
友 情 提 示 | 1、请于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见相关出团标志集中登车,如因游客自身原因导致误车,损失由游客自负。 2、晚间休息,注意检查房门、窗是否关好,贵重物品需贴身保管。 3、景区内可跟随导游游览或自行游览,进入景区后容易走散,导游在景区内很难跟随每一位游客,所以主要以自己 游览的方式在景区内游览,如与导游走散,请在规定时间、统一在景区外停车场集合。 4、景区内禁止抽烟、乱丢垃圾!只有餐厅的一角有唯一的抽烟区;景区内洗手间不收费。 5、旅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络本团导游解决;未能得到妥善处理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旅行社,以便更好的解决,并不要顾及情面,如实填写游客质量反映表,游客在旅行当地自行填写的意见单为主要依据,请各位团友认真填写,恕不受理虚假填写或不填写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如行程中对我们的服务有任何异议,请在当地及时提出,在当地解决。 6、自由活动期间司机、导游可能无法提供服务敬请客人谅解。 7、请各位贵宾在旅游途中仔细听取导游对景点的介绍,并牢记导游的提醒及警示。 8、景区开放时间以当日公告为准。 9、因此行程路程较长不宜穿皮鞋、新鞋、高跟鞋和凉鞋,宜穿较轻便的运动鞋、旅游鞋和胶底布鞋。 10、贵州气温变化大,风也大,天气变化无常,应带好衣服和雨具,切忌不要在风口处撑伞。 |
游客健康承诺
线路名称:中国傩城/西江千户苗寨/镇远古镇/丹寨万达小镇汽车三日游 |
个人签订旅游合同(个人出游) 本人及家属保证自身身体健康状况能适应旅游行程安排,对个人健康原因导致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完全由本人负责,与旅行社无关。 签名: 家属签名: 身份证号: 年月日 |
集体签订旅游合同(集体出游) 本人代表此次参加贵社旅游的团员向贵社承诺:所有参团成员身体健康,能够参加本次旅游行程安排;对于贵社的安全告知已经知晓并自愿遵守;若因自身健康原因而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均由个人承担,与旅行社无关。 签名: 家属签名: 身份证号: 年月日 |
家属承诺书(家属陪同出游) 现有游客身份证号码:要求报名参加贵社2017年月日出发的旅游项目,因老人年事已高,贵社已多次劝阻,现我们家人强烈要求陪同老人参加此团旅游,特此向贵社承诺: (客人姓名)能够参加贵社的旅游活动,若因其个人身体原因,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均由我们家人自行承担,与贵社无任何关系。 签名: 身份证号: 年月日 |
门市须知: 1、特殊人群包括但不限于未成年人、高龄人群(70岁以上含70岁)、重症疾病患者、孕期妇女、心脑血管疾病、循环系统疾病、高血压精神疾病以及在旅行途中容易复发、可能威胁生命安全的慢性疾病等。 2、特殊人群报名参团出游前,门市需先行了解参团所有客人年龄及身体健康状况,并与供应商共同详细评估参团所有客人年龄及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宜参加此次出行的线路。 3、经门市与供应商初次共同评估合格后,特殊人群(除未成年人)须提供三个月内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体检报告,体检报告需证明客人身体健康状况适宜参加此次旅游。 4、如客人的年龄及身体健康状况已符合上述两项,门市方可进行签约收客,签约时须特殊人群直系亲属及本人到门市签订旅游合同、旅游报名表及健康承诺书。 5、如为签约代表代签旅游合同,门市务必让参团游客签订签约授权委托书,另门市及供应商必须在出团前落实参团所有客人年龄及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宜参加此次出行的线路,如签约代表未进行申报、门市未尽到提醒义务、供应商未进行游客健康状况评估产生一切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后果。 |
自费安排补充协议书
甲方(旅行社):
乙方(旅游者):
为丰富旅游者的娱乐活动及满足不同旅游者的需求,旅行社在不影响正常旅行行程安排的前提下,旅行社可提供自费景点(娱乐)项目供旅游者自行选择参加。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安排具体购物场所需应旅游者要求或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因此在本次旅行过程,本旅行社应旅游者(乙方)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旅游购物场所,具体约定如下:
1、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必须是基于应旅游者要求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确认的前提下方可;甲方或其派出的带团导游不得有任何欺骗或强迫旅游者的行为,如有发生前述行为,旅游者有权拒绝前往并可向组团社投诉或依法向国家相关部门举报。
2、本协议的履行双方均需确认是在不影响团队正常行程安排或不影响同团其他旅游者(即需妥善安排不前往购物场所的旅游者)的前提下方可。
3、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甲方承诺该购物场所(有合法经营所售商品资质)售卖的产品不存在假冒伪劣产品。
4、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可能因地区差异及进货渠道等原因其售卖产品的销售价格甲方不能保证是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是一致的,因此甲方郑重提醒购物的旅游者谨慎选择购买。
5、旅游者在购买产品时请主动向购物场所需要发票或售卖单据以做凭证。
6、购物场所同时向本地公众开放且价格与当地市场均价差异不大的场所如购物一条街、奥特莱斯、连锁(百货)超市、免税店等购物场所不属于《旅游法》规定的“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范围。
7、旅行社行程单中的景点、餐厅、长途中途休息站等以内及周边购物点不属于安排的购物场所,旅行社不建议购买,如购买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自费项目 | 价格 | 游览及时间 |
特色苗家长桌宴 | 88元/人 | 1小时(自愿消费) |
二、相关约定
1、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必须是基于应旅游者要求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确认的前提下方可;甲方或其派出的带团导游不得有任
何欺骗或强迫旅游者的行为,如有发生前述行为,旅游者有权拒绝前往并可向组团社投诉或依法向国家相关部门举报。
2、本协议约定上述自费旅游项目若未达到约定最低参加人数的双方同意以上自费旅游项目协议条款不生效且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3、上述自费旅游项目遇不可抗力或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有权解除,旅行社在扣除已向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实际费用后(如团队优惠政策或国家优惠政策),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4、签署本协议前,旅行社已将自费项目的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告知旅游者,(如跳伞、跳水、潜水、攀岩、漂流等高风险活动)旅游者应根据身体条件谨慎选择,旅游者在本协议签字确认视为其已明确知悉相应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并自愿承受相应后果。
5、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的自费旅游项目费用缴纳方式为:
□如在旅行途中发生的其费用直接交带团导游;□如在旅行途中发生的其费用直接由旅行者本人付费。
6、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的自费旅游项目,如甲方违反上述第二条第1、2点约定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团队行程结束30天内向组团社要求退回自费款项,组团社需无条件退回旅游者自费旅游项目费用。
7、旅游者参加非旅行社安排且是在本协议约定以外的自费旅游项目导致人身安全或财产损失的,参照旅游法第七十条款。
三:本协议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旅游行业主管部门举报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受组团社及地接社委托该团导游为甲方授权签字代表,乙方为旅游者本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监护人签名)。
旅游购物安排补充协议书
甲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安排具体购物场所需应旅游者要求或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因此在本次旅行过程,本旅行社应旅游者(乙方)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旅游购物场所,具体约定如下:
一、购物场所简述及安排
购物场所名称 | 购物场所特色(指主要售卖商品等) | 停留时间 | 备注 |
西部乳胶 | 乳胶制品 | 1.5-2小时 | 行程第一天安排 |
苗医苗药博物馆 | 中药制品 | 1.5—2小时 | 行程第三天安排 |
凯里锦绣缘 | 丝绸制品 | 1.5—2小时 | 行程第三天安排 |
苗妹非遗博物馆 | 银饰制品 | 1.5-2小时 | 行程第二天安排 |
二、相关约定
1、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必须是基于应旅游者要求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确认的前提下方可;甲方或其派出的带团导游不得有任何欺骗或强迫旅游者的行为,如有发生前述行为,旅游者有权拒绝前往并可向组团社投诉或依法向国家相关部门举报。
2、本协议的履行双方均需确认是在不影响团队正常行程安排或不影响同团其他旅游者(即需妥善安排不前往购物场所的旅游者)的前提下方可。
3、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甲方承诺该购物场所(有合法经营所售商品资质)售卖的产品不存在假冒伪劣产品。
4、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可能因地区差异及进货渠道等原因其售卖产品的销售价格甲方不能保证是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是一致的,因此甲方郑重提醒前往购物的旅游者谨慎选择是否购买。
5、旅游者在购买产品时请主动向购物场所需要发票或售卖单据以做凭证。
6、购物场所同时向本地公众开放且价格与当地市场均价差异不大的场所如购物一条街、奥特莱斯、连锁(百货)超市、免税店等购物场所不属于《旅游法》规定的“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范围。
7、旅行社行程单中的景点、餐厅、长途中途休息站等以内及周边购物点不属于安排的购物场所,旅行社不建议购买,如购买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关于退换货
1、本协议约定下旅游者在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购买的产品,如旅游者有退换货要求时需将产品及售卖单据提交甲方或组团社,甲方或组团社有协助乙方退换货的责任和义务。
2、对于旅游者退换货要求为在货品退货约定期限内(请务必购买时确认货品退换货要求,具体退换货流程均以购物场所书面确认为准),其中食品及化妆品类产品退换货时需保持其外包装完好,其他类产品则需保留产品外包装。
四、本协议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旅游行业主管部门举报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受组团社及地接社委托该团导游为甲方授权签字代表,乙方为旅游者本人(18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监护人签名)。旅游者不止一人的,合同实际签名者为签约代表,该代表应将合同各种信息(包括补充协议书、出团通知书、安全须知等)如实全面告知其他合同当事人,其他合同当事人与该代表对本合同及各种信息(包括补充协议书、出团通知书、安全须知等)具有同等知悉程度。
我已阅读以上行程、提示和补充协议书,并完全理解和同意,已收到《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旅游维权手册》。
甲方:旅行社(必须签字)乙方(旅游者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导游: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电话:时间: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申明:
以上《旅游行程单》内容为合同附件部分,旅行社已提请旅游者签约代表对本《旅游行程单》所有内容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旅游者签约代表的要求对本《旅游行程单》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签约双方对本《旅游行程单》的含义认识一致,旅游者签约代表认同并接受本《旅游行程单》的全部内容。旅游者签约代表承诺按旅行社要求及时将本《旅游行程单》的所有内容如实告知全体旅游者。
本人已详细阅读此行程,同意并遵守旅行社安排,此文代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
同意请签名确认: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