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期:3月31日/4月1日
行程亮点:
顶山石刻:农历二月十九日是流传已久的香会节,古有“上朝峨眉、下朝宝顶”;“香焚宝鼎”之说,历年香火旺盛。
重要提示:
① 在确定报名并参团本行程前,敬请仔细阅读本行程,并知晓重要事项。
② 参团本行程为整体打包团费,不享受半票、免票政策优惠。
④ 凡需要摆渡接送的旅客,务必按照旅行社客服人员通知的接送地点与时间到达接送点,因为本人迟到而造成的损失,旅行社概不承担。
⑤ 客服人员于您出游前一日21:00前与您联系,务必请保持手机畅通。
行程线路:
DAY 1 重庆—大足—重庆 宿:无 餐:无
☎ 客服人员于出游前一日21:00前与游客联系(请保持手机畅通),确认侯车时间、地点电话。
▶ 早上07:00左右在市区指定地点集合出发(出团前1天21:00前导游通知为准),经高速公路赴大足宝顶山,
“徒步拜观音、平安千万家”活动安排如下:
上午9:30参加人员在化龙渡槽集合领取活动胸贴,张贴至外套左胸前,参加人员做热身运动,工作人员现场拉群,线上线下同步介绍活动规则。
上午9:40,徒步活动开始,行程为:化龙渡槽——瑞相广场(集合拍照留念)——礼佛大道——大佛湾——圣寿寺(徒步时间约40分钟)。
11:30,《宝顶石刻》大佛湾千手观音殿前合影,齐喊活动主题。
12:00,圣寿寺合影,齐喊活动主题,活动结束。
▶ 后参观大足2A级景区【五金博物馆】B馆(游览时间不低于1小时),其间一睹“五金之乡”的风采。
▶后游览【圣迹公园】(游览时间不低于1小时)。
圣迹公园:大足圣迹公园是全区最大的城市公园,占地约392亩,公园内红花绿树掩映,亭台楼阁蔓延,各类花卉、果树、苗木多达170余种;海棠湖公园是一座亲水公园,与永定河水体、圣迹公园形成一体。
▶ 下午适时统一集合乘旅游车返回重庆主城,在南坪会展中心散团,结束愉快旅程。
服务标准:
二、费用包含:
1、交通:全程旅游资质车辆(每人一正座、根据人数定车型)。
2、门票:含宝顶石刻门票,五金博物馆、圣迹公园无门票。 温馨提示:此团为特价产品,游客自愿放弃任何门票优惠;故若因人力不可抗因素不能游览或游客因自身原因中途退团或放弃游览均无费用可退。
3、膳食:全程不含餐。
4、导游:持全国导游证导游服务(导服费:3元/人/天)。
5、保险:不含旅游意外险。建议游客自行购买旅游意外险,购买旅游意外保险后如出现意外摔伤等状况需进行赔偿处理,将按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进行赔付, 保险公司赔付结束后以外的理赔旅行社将不再另做任何赔付。如因游客本人主动放弃购买旅游意外保险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旅行社不做任何赔付。
6、小孩:1.2M以下儿童只含车位,导服费(产生门票、自费娱乐等费用均自理);超过1.2M建议按成人操作;特别提示:因新交规规定,凡是小孩包括幼儿均需占车位。
7、特别提醒:临时退团,须补足车位费。团队中如有心血管方面有器质性病变者必须提供正规身体健康证明并用手写体形式签字确认情况属实!!!如有隐瞒病情者产生任何后果敬请游客自行负责!!!如有孕妇请如实告知旅行社,不予参团,如有隐瞒发生任何问题由客人自行负责!!!
三、备注(请在签订合同时仔细阅读):
1、如因人力不可控制因素(风雪、塌方、塞车、车辆故障等原因)造成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景点游览,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产生费用由游客自理。
2、如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团队滞留、耽误或由此造成损失,产生的费用客人自理,我社将协助安排;
因特殊原因造成标准误差,按照实际发生情况进行退补;在不减少旅游景点的情况下,我社保留旅游行程临时调整的权力。
3、费用只包含成人每天一床位,若出现单男单女且团中无同性团友可同住,请在当地自补单房差;请管理好自己的财物,以免发生丢失,旅途中听从导游安排,遵守当地习俗,客人参加行程外自费项目须谨慎,发生意外产生的损失由客人自行与景区协调,组团社不承担任何损失。
4、此行程为散客拼团行程,非_________旅行社独立组团,请在签定旅游合同时签定散客拼团协议书,我社会对团队质量进行随时监控,请客人谅解散客拼团局限性,并就团队质量问题及时与我社沟通,以便及时协助解决;(本条仅适用于散客拼团)。
5、旅游行程中,如遇汽车抛锚等车辆自身故障造成行程延误,我公司根据情况督促驾驶员修车或换车,三小时内排除故障属允许范围,请予理解,超过三小时,我社酌情赔付责任,给予超出部分每小时5-10元/人的赔付。
6、《旅游法》第十五条规定:旅游者购买、接受旅游服务时,应当向旅游经营者如实告知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遵守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特殊人群包括但不限于未成年人、高龄人群(70岁以上含70岁)、重症疾病患者、孕期妇女、心脑血管疾病、循环系统疾病、高血压精神疾病以及在旅行途中容易复发、可能威胁生命安全的慢性疾病等。特殊人群门市需与游客签订“游客健康承诺书”以及出游注意事项。
7、此行程表为合同附件,请仔细阅读并签字认可。
四、友情提示(请在签订合同时仔细阅读):
1、请于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见相关出团标志集中登车,如因游客自身原因导致误车,损失由游客自负。
2、景区内禁止抽烟、乱丢垃圾!
3、游客在旅途中如有意见,请真实认真填写旅游意见表,如返程后提出异议视为放弃投诉权力。
4、异地旅游用餐较易引至水土不服,请游客自备常用药品。
5、自由活动期间司机、导游可能无法提供服务敬请客人谅解。
6、请各位贵宾在旅游途中仔细听取导游对景点的介绍,并牢记导游的提醒及警示。
7、请各位贵宾在旅游途中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及现金。
8、景区开放时间以当日公告为准。
本人 已认真阅读此份行程内容,并同意按此行程旅行
游客签名:
自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书
编号:JL-RD-00006
甲方(旅行社):
乙方(旅游者):
为丰富旅游者的娱乐活动及满足不同旅游者的需求,旅行社在不影响正常旅行行程安排的的前提下,旅行社可提供自费景点(娱乐)项目供旅游者自行选择参加与否。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需是应旅游者要求或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因此在本次旅行过程,旅行社应旅游者(乙方)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自费旅游项目,双方确认签署本协议,具体约定如下:
一、购物场所简述及安排
自费旅游项目 | 自费项目特色或内容 | 最低人数 | 游玩时间 | 价格 |
宝顶山石刻电瓶车 | 电瓶车 | 1 | 单程:10元 往返:20元 |
二、相关约定
1、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必须是基于应旅游者要求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确认的前提下方可;甲方或其派出的带团导游不得有任何欺骗或强迫旅游者的行为,如有发生前述行为,旅游者有权拒绝前往并可向组团社投诉或依法向国家相关部门举报。
2、本协议约定的上述自费旅游项目若未达到约定最低参加人数的,双方同意以上自费旅游项目协议条款不生效且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3、上述自费旅游项目遇不可抗力或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有权解除,旅行社在扣除已向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实际费用后(如团队优惠政策或国家优惠政策),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4、签署本协议前,旅行社已将自费项目的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告知旅游者,(如跳伞、跳水、潜水、攀岩、漂流等高风险活动)旅游者应根据身体条件谨慎选择,旅游者在本协议签字确认视为其已明确知悉相应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并自愿承受相应后果。
5、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的自费旅游项目费用缴纳方式为:
□如在旅行途中发生的其费用直接交带团导游;
□如在旅行途中发生的其费用直接由旅行者本人付费。
6、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的自费旅游项目,如甲方违反上述第二条第1、2点约定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团队行程结束30天内向组团社要求退回自费款项,组团社需无条件退回旅游者自费旅游项目费用。
7、旅游者参加非旅行社安排且是在本协议约定以外的自费旅游项目导致人身安全或财产损失的,参照旅游法第七十条款。
三:本协议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旅游行业主管部门举报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受组团社及地接社委托该团导游为甲方授权签字代表,乙方为旅游者本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监护人签名)。旅游者不止一人的,合同实际签名者为签约代表,该代表应将合同各种信息(包括补充协议书、出团通知书、安全须知等)如实全面告知其他合同当事人,其他合同当事人与该代表对本合同及各种信息(包括补充协议书、出团通知书、安全须知等)具有同等知悉程度。
我已阅读以上行程、提示和补充协议书,并完全理解和同意,已收到《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旅游维权手册》。
甲方(旅游者签名): 乙方: 旅行社
导游:
电话: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旅行社告知事项
为了确保游客能愉快地完成旅行,提示如下: |
一、旅游系长距离、长时间旅行,途中乘汽车时间较长,加之食宿条件不同于平常习惯,可能会比较辛苦,请权衡自己的健康状况是否适应本次旅行。 二、行动不便或生活不能自理者、患有严重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心脑血管疾病、循环系统疾病、高血压精神疾病以及在旅行途中容易复发、可能威胁生命安全的慢性疾病等)者,不宜参加本次旅行。 三、如因游客的健康状况导致住院治疗、提前退团等任何影响旅行的问题,需要由本人承担相关责任及额外费用。 |
游客健康承诺
线路名称: |
1、个人签订旅游合同(个人出游):本人及家属保证自身身体健康状况能适应旅游行程安排,对个人健康原因导致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完全由本人负责,与旅行社无关。 本人签名: 家属签名: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
2、集体签订旅游合同(集体出游):本人代表此次参加贵社旅游的团员向贵社承诺:所有参团成员身体健康,能够参加本次旅游行程安排;对于贵社的安全告知已经知晓并自愿遵守;若因自身健康原因而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均由个人承担,与旅行社无关。 本人签名: 家属签名: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
3、家属承诺书(家属陪同出游):现有游客 ,身份证号码: ,报名参加贵社20 年 月 日出发的 旅游项目,因老人年事已高,贵社已多次劝阻,现我们家人强烈要求陪同老人参加此团旅游,特此向贵社承诺: (客人姓名)能够参加贵社的旅游活动,若因其个人身体原因,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均由我们家人自行承担,与贵社无任何关系。 家属签名: 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
※请注意:上述健康承诺内容要求游客或游客的成年家属亲笔手抄一遍。(请根据客人出行情况选择相符内容签定)
五、门市须知
1、特殊人群包括但不限于未成年人、高龄人群(70岁以上含70岁)、重症疾病患者、孕期妇女、心脑血管疾病、循环系统疾病、高血压精神疾病以及在旅行途中容易复发、可能威胁生命安全的慢性疾病等。
2、特殊人群报名参团出游前,门市需先行了解参团所有客人年龄及身体健康状况,并与供应商共同详细评估参团所有客人年龄及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宜参加此次出行的线路。
3、经门市与供应商初次共同评估合格后,特殊人群(除未成年人)须提供三个月内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的体检报告,体检报告需证明客人身体健康状况适宜参加此次旅游。
4、如客人的年龄及身体健康状况已符合上述两项,门市方可进行签约收客,签约时须特殊人群直系亲属及本人到门市签订旅游合同、旅游报名表及健康承诺书。
5、如为签约代表代签旅游合同,门市务必让参团游客签订签约授权委托书,另门市及供应商必须在出团前落实参团所有客人年龄及身体健康状况是否适宜参加此次出行的线路,如签约代表未进行申报、门市未尽到提醒义务、供应商未进行游客健康状况评估产生一切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后果。
要求提供的附件:体检基本项目务必要求:血脂、血糖、血压、心电图。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