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四川省绿化委员会和四川省林业厅联合发布《关于授予大邑县西岭镇等35个乡镇(林场)为第二批省级森林小镇的通知》,四川省第二批省级森林小镇新鲜出炉。
四川省第二批省级森林小镇名单
四川省第二批森林小镇美图欣赏(部分)
成都市 大邑县西岭镇
宜宾市 高县庆岭乡
广安市 邻水县柑子镇
巴中市 巴州区化成镇
眉山市 丹棱县顺龙乡
阿坝州 壤塘县壤柯镇
凉山州 盐源县泸沽湖镇
省级森林小镇是如何评选出来的?
四川省级森林小镇建设评选标准,主要涵盖生态优美、产业兴旺、功能聚合、乡风文明、特色鲜明、组织领导、机制创新等方面。以森林覆盖率为前提,要求在平原区小镇的森林覆盖率要在25%以上,浅丘区要超过35%,深丘区则在45%以上,盆周山区和川西高山峡谷区55%以上。2018年四川第二批省级森林小镇按四川省绿化委员会、四川省林业厅联合印发的《四川省第二批森林小镇申报建设工作方案》进行创建。
省绿化委、省林业厅发布评选通知
01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规模绿化全川的决策部署,落实省政府《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方案》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森林城市建设的意见》,省绿委、林业厅联合印发《四川省第二批森林小镇申报建设工作方案》,标志着我省第二批森林小镇申报和建设工作正式启动。
申报地主管领导带队抓落实
02
《方案》明确,根据森林、湿地、绿地等生态资源禀赋,结合自然地理条件、历史文化特征,开展生态旅游型、森林康养型、生态保护型、森林文化型4种类型省级森林小镇创建。全省21市州积极参与四川省第二批森林小镇的申报,很多地方都是主管领导带队抓落实。
公平、公开进行评审
03
在县(市、区)、市(州)逐级审核的基础上,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厅按照“公平、公正和区域相对均衡”的原则,于2018年2月,在省林业厅召开四川省第二批森林小镇建设评选会,各申报地就生态资源、发展思路及森林小镇建设工作等作详细介绍。
综合评定森林小镇最终名单
04
依据“生态优美、产业兴旺、乡风文明、特色鲜明、组织领导、机制创新”的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和区域相对均衡的原则,结合行业专家的综合评定,最终评选出大邑县西岭镇等35个乡镇(林场)为第二批省级森林小镇。
1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指出: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
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休闲观光园区、森林人家、康养基地、乡村民宿、特色小镇。对利用闲置农房发展民宿、养老等项目,研究出台消防、特种行业经营等领域便利市场准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管理办法。发展乡村共享经济、创意农业、特色文化产业;
增加农业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加快发展森林草原旅游、河湖湿地观光、冰雪海上运动、野生动物驯养观赏等产业,积极开发观光农业、游憩休闲、健康养生、生态教育等服务。创建一批特色生态旅游示范村镇和精品线路,打造绿色生态环保的乡村生态旅游产业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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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共同印发
《生态扶贫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国务院《 “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精神,充分发挥生态保护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作用,切实做好生态扶贫工作,按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共同印发了《生态扶贫工作方案》。
《方案》指出,积极打造多元化的生态旅游产品,推进生态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等产业深度融合,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体验、生态科考、生态康养等,倡导智慧旅游、低碳旅游;在贫困地区打造具有较高知名度的50处精品森林旅游地、20条精品森林旅游线路、30个森林特色小镇、10处全国森林体验和森林养生试点基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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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
意见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5号)指出:
推动旅游与农业、林业、水利融合发展。大力发展观光农业、休闲农业,培育田园艺术景观、阳台农艺等创意农业,鼓励发展具备旅游功能的定制农业、会展农业、众筹农业、家庭农场、家庭牧场等新型农业业态,打造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美丽休闲乡村。积极建设森林公园、湿地公园、沙漠公园、海洋公园,发展“森林人家”、“森林小镇”。科学合理利用水域和水利工程,发展观光、游憩、休闲度假等水利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