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出关于制定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票价的公告,明确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票价起步价为2元,可乘坐4公里。
据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规定,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7年11月15日组织召开制定贵阳市轨道交通票价听证会,在充分听取各方面合理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最终制定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票价。
票价如下
图片来源于多彩贵州网
公告显示,轨道交通票价标准具体为:起步价2元,可乘坐4公里;4至8公里范围内(含8公里),加价1元,票价为3元;8至12公里范围内(含12公里),加价1元,票价为4元;12至18公里范围内(含18公里),加价1元,票价为5元;18至24公里范围内(含24公里),加价1元,票价为6元;超过24公里的,每递增8公里加价1元。
票价优惠方面:
70岁及以上老人、现役军人、残疾人可免费乘坐城市轨道交通。
贵阳市行政区域内小学、中学学生办理相关乘车票卡享受城市轨道交通票价5折优惠。
每位成年人可免费携带1名身高1.3米及以下的儿童乘车,超过1名按超过人数购全价车票。
普通乘客持IC卡车票乘坐轨道交通可享受票价9折优惠。
公告中明确,轨道经营单位可根据实际运营需求,在政府规定的票价优惠政策基础上适时推出低峰优惠票价,以及定期票价优惠措施,并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实施。
据介绍,该票价标准将从贵阳市城市轨道交通正式运营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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