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天
行 程 重庆-厦门 用 餐 无餐 住 宿 厦门酒店
【概述】:
牵上你最爱的人,私奔赴厦门
各位贵宾于重庆江北机场集合,后乘机至厦门高崎机场,(班次以实际订到为准)。抵达后由地接导游带领客人乘车入住酒店调整性休息。
友情提示:
1、为了游客们能正常出行,请客人携带有效证件于航班起飞前2小时必须抵达重庆机场,后联系我社送机工作人员,厦门导游的 联系方式及接机方式统一有由我社机场服务人员负责告知;
2、由于是散客拼团,客人到站会出现接站后需要等待间隔时间不长的另一批客人(时间间隔一般不会超过3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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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
行 程 厦门 用 餐 早餐 住 宿 厦门酒店
【概述】:
早餐后游览“千年古刹”闽南最著名寺院、闽南佛学院所在地——【南普陀寺】,参观天王殿、大雄宝殿、大悲殿等。观厦门大学外景,沿途观看全国最美校园之一的【厦门大学】外景。
后环岛路海边徒步,厦门【环岛路木栈道】蕴藏了多彩的文化。漫步在环岛路木栈道上,不断被海边修建的音乐广场、书法广场所吸引,设计师很巧妙的利用了这里地势,把琴城的魅力彰显的浪漫而抒情,书法广场当代著名书法家罗丹的雕塑也令人耳目一新,木栈道沿线人文景观丰富,自然景色秀美。随后前往【曾厝垵】(约1小时),闽南第一特色村、是厦门城市发源地,繁华都市缝隙中保留着那份最原始的宁静与美好是它的特色。
*厦门老院子民俗文化风情园(价值120元/人)——老院子民俗文化风情园,通过闽南渔家百姓寻常的生活场景,从多角度展示闽南当地的渔村文化、民俗文化、妈祖文化、南洋文化以及寻根溯源的始祖文化。走进渔村老院子,寻迹闽南特色民俗文化脉络。
*闽南传奇秀(价值200元/人,)——《闽南传奇》秀首创的室内环形剧院中,布置着六处不同的山水实景舞台,将实景搬进室内,有山有水有树木、有房有船有码头,令人叹为观止,《闽南传奇》打造世界首创室内360度实景舞台及360度旋转行走巨轮观众席,改变了传统的观看形式。大型室内实景秀《闽南传奇》 分为六幕:天造鹭岛、岛城大战、南洋历险、渔村人家、龙的传人、福佑华夏,故事散点式展开,横贯舞台的巨大山体在震耳欲聋的音乐中向两侧裂开。
*金门游船(价值136元/人,)——领略厦门黄金岸线著名景区鼓浪屿、胡里山古炮台、环岛路、厦门大学、金门列岛、青屿岛、大屿岛等景点连成一线,让你们在清爽的海风中认识厦门,感受金门!当年厦门、金门战火纷飞,硝烟弥漫;如今,金门已退去了昔日硝烟烽火的战地戎装,成为了观光胜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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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天
行 程 厦门鼓浪屿 用 餐 早餐 住 宿 厦门酒店
【概述】:
早餐后乘车前往码头一定要记得携带身份证,搭乘渡轮(35/人)(约20分钟)抵达海上花园-国家5A级景区——【鼓浪屿】(游览时间不少于2.5小时,无门票)漫步观赏风格各异的【万国建筑群】,游【毓园】,远眺鼓浪屿标志日光岩,步行至【港仔后海滩】观光。至鼓浪屿最繁华的商业街龙头路,自由品尝中华老字号特产。后自由漫步鼓浪屿的花径小道,小资情调的鼓浪屿,有理由让你足足游走一天都不嫌多…那山、那海,都是你的。参观乳胶展示厅。
友情提示:厦门鼓浪屿土特产一条街为景区商业街及餐厅内特产展示柜,不视为定点购物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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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天
行 程 厦门 用 餐 早餐 住 宿 厦门酒店
【概述】:
早餐后参观珠宝工艺展示中心,随后游览【五缘湾湿地公园】。五缘湾湿地公园是厦门最大的公园,四周绕海,绿树丛中,是一个不错的散步和跑步的场所。五缘湾还是最大的湿地生态园区,有大批的白鹭会在此筑巢,繁殖,也是候鸟南北迁徙的重要驿站。是岛内惟一一块集水景、温泉、植被、湿地、海湾等多种自然资源于一身的风水宝地,是厦门五缘湾片区带动项目之一,占地85公顷,面积相当于半个鼓浪屿,是厦门最大的公园,也是最大的湿地生态园区,被称为是厦门的“城市绿肺”。随后参观丝绸生活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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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天
行 程 厦门-重庆 用 餐 早餐 住 宿 无
【概述】:
早餐后,指定时间集合乘车前往厦门高崎机场乘航班返回重庆,结束愉快旅程!
注意事项:酒店一般于12:00之前办理退房手续,敬请您注意时间,若航班时间比较晚,您可以将行李寄存于酒店前台,若未按时退房,产生房费客人自理。
友情提示:
旅途过程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带团导游处理,如未得到妥善处理的请及时联系我社,以便得到合理的处理;一定要如实的填写《游客意见表》,如果游客在完团后提出与其填写《游客意见表》意见不符的投诉,我社将不予处理(投诉以此为准)。
服务标准:
1.交通:重庆/厦门/重庆往返机票。厦门交通为空调旅游巴士。 2.住宿:厦门入住指定酒店双人标准间(空调、彩电、独卫);如遇单男单女时,游客自愿同意旅行社尽量安排三人间或者加床。如无法安排三人间或加床时,由客人自补单房差)。 3.门票:含景点首道门票; 4.导游:含专业中文导游服务; 5.用餐:含四早餐; 6.小童:儿童含机位/车位、导游服务费,产生其他费用家长自理 |
费用不含:
1、超值欢乐套餐内的项目; 1、旅行社建议客人自行购买旅游意外保险。 2、全程入住酒店产生的单房差及加床费用; 3、因交通延误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额外费用; 4、因自身违约、自身过错、自身疾病等自身原因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失而额外支付的费用; 5、旅游期间一切私人性质的自由自主消费,如:洗衣,通讯,娱乐或自由自主购物等。 |
购物安排:
本行程有三次无强制购物安排:(请签订补充协议,附行程后) 具体购物店乳胶产品•丝绸•珠宝,敬请配合! 温馨提示:行程中,餐厅、景点、及周边购物店商店购物,均不属于旅行社安排的购物店场所,请根据个人需求谨慎购买。 |
特别备注:
鼓浪屿实行实名制,游客报名是必须提供准确的名字及身份证号,登船凭船票、证件、人一致方可登船(小孩无身份证可携带户口簿)。如因自身原因漏报错报证件或临时变换旅游人员未提前48小时及时联系我方等主管原因导致无法登船,我社概不负责!鼓浪屿实行人数限制,轮渡票需提前订票,订票后无法补差价补票。小孩身高如超过1.5米,需提前通知我方买全票轮渡票,如因客人信息传达错误引起无法登船等后果由客人自行负责。轮渡票临时补票无法保证与我社预订的班次一致。船票购买成功后,轮渡公司不提供个别退票,如游客临时取消行程,需承担过渡票全损! 1、游客出门敬请带好身份证,此旅游者必须提前投好旅游意外保险,旅行社所投为旅行社责任险; 2.此为特价线路,景点与餐费等如不参加,均视为自动放弃,费用不退不换。 3.旅游者在行程中因个人原因自行离队或放弃旅游景点,视为自动放弃,费用不退; 4、厦门总体气候比较温和,雨量充沛,属海洋性气候。这里夏季较为炎热,7、8月份一般都在30℃以上;冬季温度则经常低于10℃;日照时间长,太阳光充沛。年平均气温为21℃。所以厦门酒店房间空调一般均无暖气(空调无暖风)。 5、游客应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随身携带一些必备的药品(如感冒药、止泻药、晕车药、创口贴等),根据天气变化准备衣物及雨伞或雨披。 6、请游客看管好自己的小孩,不要让小孩单独行动并随时注意其安全,由于各景区旅游者较多,请游客保管好随身携带的物品以防被盗。 南北饮食习惯差异较大,福建东南沿海口味较为清淡,当地团队餐口味可能会不适应,尽请谅解并可自备些零食(方便面、榨菜、辣酱等)。 7.行程在不减少景点的情况下,游玩顺序可调整;规定的游玩时间在特殊情况下可由导游调整,敬请理解。 8.如因政策因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行程影响,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且费用不退; 9.旅行社不推荐客人参加人身安全不确定的活动,旅行社禁止游客进行江、河、湖、海的游泳活动,游客擅自活动, 产生后果,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此线路为特价团,持(老年证、记者证、导游证、军官证、教师证、残疾证、学生证等任何优惠证件)均不再 享受重复优惠; 在参团期间,客人不得随意脱团,如有不得已情况需脱团请提前一天和导游说明清楚,给与导游签脱团证明, 退团期间所有费用不退,如有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客人自身安全等皆与我社无关,还望谅解。 12.旅游结束前请如实填写导游提供的《意见反馈表》,对于没有填写而事后提出意见和投诉原则上我社不予受理。 13.行程中,餐厅、景点、农家、长途中途休息站及周边购物店商店购物,均不属于旅行社安排的购物店场所,请 根据个人需求谨慎购买。 |
补充协议:
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规定,旅行社不得强迫旅游者购物,但经甲方主动要求,为丰富甲方的旅游活动,在不影响其 他旅游者及合同行程安排的前提下,乙方为甲方安排购物和自费活动。为约束购物和自费活动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本协议,本协议系双方签订的包价旅游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在行程安排的自由活动时间内增加以下当地知名购物诚信场所参观选购商品,从而丰富行程内容,保证产品的质量不涉及假冒伪劣产品。
1、乙方郑重承诺所安排购物点不含假冒伪劣产品,但购物点的商品价格可能与市场价格略有差异,请甲方谨慎选择。 2、甲方在上述购物点购买的物品,请索要发票及购物凭证,保管好原包装,回程后一个月内,发现质量问题的,凭发票及 原包装由乙方协助办理退货(食品、茶叶、药品一经售出,不退不换)。 3、行程中如游客有安排购物的需求,经与乙方导游(领队)协商并签订此补充协议,我公司方可安排。如与导游(领队)或地接导游协商安排购物,未签订此补充协议的,视为游客与导游(领队)或地接导游之间的个人行为,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自愿平等的条件,为丰富游客的娱乐活动,我公司及旅游专家特别推荐厦门自理景点套餐 形式,(明白消费,踏实旅游,规范导游服务,优惠一步到位)。 三、相关规定: 1、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及执行基于甲方要求且经双方协商一致,双方对此无异议。 2、因不可抗力或无法预见的情况导致行程变更或人数太少等原因无法安排时,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应严格遵守导游告知的景点游览时间,以免延误行程或影响其他客人按时活动。乙方提供前往景点游览的交通和陪同服务,但由于甲方超时或其他原因产生费用或遗漏行程,由甲方自行承担。 4、上述自费项目因不可抗力或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无法进行的,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协议解除后,乙方应在扣除已向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费用后,将余款退给甲方。 5、在签署本协议前,乙方已将自费项目的风险及安全注意事项告知甲方。甲方应根据自身条件谨慎选择。甲方在本协议签字确认即视为明确知悉相应风险及安全注意事项,并且自愿承担相应后果。 我已阅读并充分理解以上所有内容,并愿意在友好、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确认: 旅行社已就上述商店的特色、增加游览的景点相关事宜及相关风险对我进行了全面的告知、提醒。我经慎重考虑后,自愿前往上述购物场所购买商品,增加游览项目;旅行社并无强迫。我承诺将按照导游提醒的相关事宜,并遵循旅行社的提示理性消费、注意保留购物单据、注意自身人身财产安全。如不能获得当地的退税,我将自行承担相关的损失。 现经旅游者与旅行社双方充分协商,我同意《购物和自费项目补充协议》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就本次旅游的购物场所和自费项目达成一致,自愿签署本补充协议。
三、本补充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旅游者签字): 乙方代表(组团社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
健康证明免责书:
旅行社为了确保本次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建议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下列人群参团: (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 (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 (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 (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 (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 (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50克/升以下的病人; (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 (8)孕妇、行动不便者及70周岁以上老年人。 本人 已完全了解了贵社接待人员告知的注意事项,自愿要求参加贵社组织的重庆厦门双飞五日游行程,并且承诺不属于上述八项人群范围之内。 本人并根据旅行社对高龄人群的接待相关要求,承诺如下: 一、本人以及直系亲属了解自己的身体情况,适合参加此旅游团,本人能够完成旅游团全部行程并近期返回。如本人未按贵社要求如实告知相关健康情况,本人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发生的全部费用,并承担给贵社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二、在旅游过程中,本人有放弃禁止高龄人群参加的相应景点或相应活动权利:若因本人坚持参加所产生的全部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三、在旅游过程中,如果本人由于身体不适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继续完成行程,需要贵社协助提前返回、就医等情况发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及发生的全部费用。 四、本人已就此承诺告知了直系亲属并得到他们的同意,本人同意贵社任何单一或全部核实义 务。 五、以上承诺内容是本人及直系亲属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承诺函的各项条款及本次旅游行程中可能存在的因地域差异会产生的不良反应和旅途辛劳程度,贵社工作人员已充分告知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人已完全理解并自愿承诺。若发纠纷,以本承诺函为准。 特此承诺! 承诺人(本人亲笔签名): 直系亲属(签字认可及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