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程指南
☛ Day 1:重庆 365KM,车程约4.5小时 新津花舞人间 28KM,车程约40分钟 黄龙溪古镇
(不含餐) 宿:黄龙溪/成都/都江堰
◆ 早上(以导游提前一天通知的集合时间、地点为准)市区集合出发,乘车经渝遂、绕城、成雅高速前往新津县,到达景区【花舞人间】(游览时间不低于2.5小时);
【花舞人间】花舞人间占地3000余亩,位于成都南郊新津县,距离成都市区仅30余公里,是赏花、玩水,体验低碳休闲度假的国家4A级旅游景区被誉为“西南赏花首选地”,全年八大主题花节,使得景区365天花开不断。走进园区(根据不同时节,可在景区官网查看花期),观花移步,"同心潭"、"情人之舟"、"五湖四海"、"二十四池"、"九十九级瀑布"等景观匠心独具,仿佛置身于亦梦亦幻的仙境;倘佯于景区,与花相衬,与景相融,好似一幅“花舞人间,人舞花间”的美丽画卷!
◆ 后乘车至【黄龙溪古镇】,享受古镇的雅致;
【黄龙溪古镇】黄龙溪镇东临府河,北靠牧马山,依山傍水,风景秀丽,属于四川省历史文化古镇及省级旅游风景区,是国家文化部命名的中国民间艺术(火龙)之乡、国家级环境优美小城镇,以它亘古的情怀和悠远的历史吸引着天下游人的到来,古镇不仅风光秀丽、环境优美,还是驰名中外的天然影视摄影基地,素有“影视城”、“中国好莱坞”之称。黄龙溪的核心景区是以古镇为中心的5平方公里的地区,她以古街、古树、古庙、古堤、古埝、古民居、古码头、古战场、古崖墓和古衙门的“十古”著称。古镇上还拥有的“一街三寺庙”,“三县一衙门”,“千年古树伴古镇”等景点都叹为全国奇观,古镇镇江寺对面是锦江与鹿溪河的交汇口,锦江水清、鹿溪水褐,可见“黄龙渡清江,真龙内中藏”的景观,泛舟水上,空灵飘逸,吟诗品茗,如梦如歌,镇上的居民就生活在这幽静古朴的环境中,走过一条街,又见一道巷,脚下光溜溜的青石路,乌黑发亮的门板,古色古香的招牌,透着浓浓古意,真乃“广都樊乡”的人间仙境!
◆ 游览结束后入住客栈休息。
☛ Day 2:黄龙溪古镇 125KM,车程约2小时 都江堰 400km约5小时 重庆 (含早餐)
◆ 早餐后从酒店出发,乘车前往【都江堰古城】(游览时间不低于30分钟);
【都江堰古城】坐落于奔腾流淌上万年的岷江,古城风貌独特,极富明清时期川西建筑特征,东门城楼、历史古迹、历史街巷古色古香,川西风韵犹存,历史韵味十足,文化气息浓厚。这里完全体现“水为魂、文为脉、商为道、游为本”的布局,呈现“城中有景,景中有城,半山半城”的独特景致,您可以在这里实现“一步进景区、一步入城区、可游与可玩”的“景城同游”,感受古城古韵悠悠的乐趣。
◆ 游览结束后乘车返回重庆,结束愉快旅程!
【温馨提示】当天到达时间有可能较晚,建议客人不要安排当天飞机、火车。
二、服务标准
1.用车:具备运营资质的旅游大巴。(车型根据人数选用,保证每人一个正座,合同成立之后,若临时取消,需补车辆损失费120元/人)。
2.住宿:入住2-3人间(独卫、彩电),不提供自然单间, 发生单男单女或单人,我社有权安排拼房或三人间或加床,若无法安排,单房差费用由客人自理。
黄龙溪参考酒店:毛盛精品酒店、廊桥水乡酒店、天香酒店、龙源客栈、天保堂、方新客栈、月芽酒楼、三县会馆、彩云旅馆、碧云间、龙跃客栈、颜溪旅馆、四合院、好运客栈、合你意客栈、禾文阿斯客栈、龙头客栈、真真龙客栈、刘椅子旅馆、龙鑫旅馆、古蜀茗阁、鱼钰客栈、云来客栈、回头居、金龙潭、龙溪苑、宏瑞旅馆、煜浩客栈、锦官驿站、香聚一堂、宏瑞旅馆、三闲驿站旅馆、虹凯宾馆、樊姐客栈、夏姐客栈、进财旅馆、方新客栈、春勤旅馆、蜀锦乡客栈、乡村人家、山门客栈、四合院、明友客栈、许姐客栈、黄龙溪胖姐客栈、 比家好、静水竹源、桥居阁 、天馨酒店、土酒碗、江上春、临江酒楼
都江堰参考酒店:都江堰宾馆 汉庭酒店 水源宾馆 幸福驿站 上官上书酒店 、金泰酒店、尚稷城青酒店、江堰宾馆、山水假日宾馆、远豪酒店、明和快捷酒店、金岸客栈、小憩驿站、天地仁商务酒店、金河源宾馆、锦致邻家酒店、和家酒店、宝瓶山庄、明河商务酒店、都江堰名城时代酒店、发玛瑞卡酒店、华都宾馆、金桥宾馆、祥和宾馆、汉庭宣华店
3.用餐:全程含1早(酒店房费含早,不用不退费);
说明:花舞人间景区不方便提供团队餐,景区有快餐、小吃店,游客可自主选择消费,或自备餐食。
4.门票:含花舞人间景区门票,黄龙溪古镇、都江堰古城无门票。(参团价格已享受了门票优惠,故游客自愿放弃任何门票优惠费用;游客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团或放弃游览均不退任何参团费用)。注:非重庆籍客人需补门票差价70元/人。
特别提醒:(1)花舞人间门票优惠对象:凡是重庆籍客人,携带重庆籍有效身份证到景区才可享受花舞人间景区门票的优惠政策。
(2)如果由于客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享受景区门票优惠的情况,由该游客自行补景区挂牌门票差价进入景区游览。
5.导游:中文持证导游(全程导游服务费用:20元/人/团。)
6.保险:为确保人身安全,我司强烈建议每位游客购买“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具体赔付细则详见保险公司相关理赔条款。如因交通事故造成客人身体伤害及财物损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解释权及理赔权由保险公司负责,如参团人员为外宾请提前告之我社
7.小孩: 2-12岁儿童只含旅游车车位、半餐费、导服费(产生门票、床位及自费娱乐费用均自理);
8、临时退团,补足车位费。团队中如有心血管方面有器质性病变者必须提供正规身体健康证明并用手写体形式签字确认情况属实!!如有隐瞒病情者产生任何后果敬请游客自行负责!!如有孕妇请如实告知旅行社,不予参团,如有隐瞒发生任何问题由客人自行负责!!
9、自费购物协议:作为合同附件,游客必须仔细阅读并亲笔签名。
三、备注(请在签定合同时仔细阅读)
1、如因人力不可控制因素(风雪、塌方、塞车、车辆故障等原因)造成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景点游览,旅行社不承担责任,产生费用由游客自理。
2、如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团队滞留、耽误或由此造成损失,产生的费用客人自理,我社将协助安排;因特殊原因造成标准误差,按照实际发生情况进行退补;在不减少旅游景点的情况下,我社保留旅游行程临时调整的权力。
3、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造成旅游者滞留的,旅行社应当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旅游者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由旅行社与旅游者分担。
4、费用只包含成人每天一床位,若出现单男单女且团中无同性团友可同住,请在当地自补单房差;请管理好自己的财物,以免发生丢失,旅途中听从导游安排,遵守当地习俗,客人参加行程外自费项目须谨慎,发生意外产生的损失由客人自行与景区协调,组团社不承担任何损失。
5、旅游行程中,如遇车辆自身故障造成行程延误,超过2个小时后按5元/人.小时标准补偿游客。如耽误时间较久,
可与游客协商解决。
6、此行程为散客拼团行程,非_________旅行社独立组团,请在签定旅游合同时签定散客拼团协议书,我社会对团队质量进行随时监控,请客人谅解散客拼团局限性,并就团队质量问题及时与我社沟通,以便及时协助解决;(本条仅适用于散客拼团)
四、友情提示(请在签定合同时仔细阅读)
1、游客不得参观或者参与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旅游目的地的相关法律、风俗习惯、宗教禁忌的项目或者活动。
2、晚间休息,注意检查房门、窗是否关好,贵重物品需贴身保管。
3、请于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见相关出团标志集中登车,如因游客自身原因导致误车,损失由游客自负。
4、旅程中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络本团导游解决;未能得到妥善处理的问题,请及时联系旅行社,以便更好的解决,并不要顾及情面,如实填写游客质量反映表,质量反馈以游客在旅行结束后自行填写的意见单为主要依据,请各位团友认真填写,恕不受理虚假填写或不填写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和投诉。如行程中对我们的服务有任何异议,请在当地及时提出,在当地解决。
5、异地旅游用餐较易引至水土不服,请游客自备常用药品。
6、自由活动期间司机、导游可能无法提供服务敬请客人谅解。
7、请各位贵宾在旅游途中仔细听取导游对景点的介绍,并牢记导游的提醒及警示。
8、请各位贵宾在旅游途中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及现金。
9、景区开放时间以当日公告为准。
本人 已认真阅读此份行程内容,并同意按此行程旅行
游客签名:
自费旅游项目补充协议书
编号:BZ-ZF-00001
甲方(旅游社):
乙方(旅行者):
为丰富旅游者的娱乐活动及满足不同旅游者的需求,旅行社在不影响正常旅行行程安排的的前提下,旅行社可提供自费
景点(娱乐)项目供旅游者自行选择参加与否。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需是应旅游者
要求或经过双方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因此在本次旅行过程,旅行社应旅游者(乙方)要求并经双方
协商一致,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自费旅游项目,双方确认签署本协议,具体约定如下:
一、自费场所简述及安排
自费旅游项目 | 自费项目特色或内容 | 最低人数 | 游玩时间 | 价格 |
花舞人间西门—云海电瓶车单程 | 1 | 20元(自愿产生) | ||
云海划船 | 1 | 20分钟 | 50元/船(一只船坐4人)(自愿产生) |
二、相关约定
1、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必须是基于应旅游者要求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确认的前提下方可;甲方或其派出的带团导游不得有任何欺骗或强迫旅游者的行为,如有发生前述行为,旅游者有权拒绝前往并可向组团社投诉或依法向国家相关部门举报。
2、本协议约定的上述自费旅游项目若未达到约定最低参加人数的,双方同意以上自费旅游项目协议条款不生效且对双方均无约束力。
3、上述自费旅游项目遇不可抗力或旅行社、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有权解除,旅行社在扣除已向履行辅助人支付且不可退还的实际费用后(如团队优惠政策或国家优惠政策),将余款退还旅游者。
4、签署本协议前,旅行社已将自费项目的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告知旅游者,(如跳伞、跳水、潜水、攀岩、漂流等高风险活动)旅游者应根据身体条件谨慎选择,旅游者在本协议签字确认视为其已明确知悉相应安全风险注意事项,并自愿承受相应后果。
5、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的自费旅游项目费用缴纳方式为:
□如在旅行途中发生的其费用直接交带团导游;
□如在旅行途中发生的其费用直接由旅行者本人付费。
6、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参加的自费旅游项目,如甲方违反上述第二条第1、2点约定之一的,旅游者有权在团队行程结束30天内向组团社要求退回自费款项,组团社需无条件退回旅游者自费旅游项目费用。
7、旅游者参加非旅行社安排且是在本协议约定以外的自费旅游项目导致人身安全或财产损失的,参照旅游法第七十条款。
三:本协议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旅游行业主管部门举报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受组团社及地接社委托该团导游为甲方授权签字代表,乙方为旅游者本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监护人签名)。旅游者不止一人的,合同实际签名者为签约代表,该代表应将合同各种信息(包括补充协议书、出团通知书、安全须知等)如实全面告知其他合同当事人,其他合同当事人与该代表对本合同及各种信息(包括补充协议书、出团通知书、安全须知等)具有同等知悉程度。
我已阅读以上行程、提示和补充协议书,并完全理解和同意,已收到《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旅游维权手册》。
甲方(旅游者签名): 乙方: 旅行社
导游:
电话: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旅游购物安排补充协议书
编号:BZ-GW-00001
甲方(旅行社):
乙方(旅游者):
根据《旅游法》第35条规定“旅行社安排具体购物场所需应旅游者要求或经双方协商一致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因此在本次旅行过程,本旅行社应旅游者(乙方)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旅游购物场所,具体约定如下:
一、购物场所简述及安排
购物场所 名称 | 购物场所特色 (指主要售卖商品等) | 前往 时间 | 停留 时间 | 备注 |
丝路起点/百年六合 | 丝绸 | 月 日 | 1小时 |
二、相关约定
1、本补充协议的签订及履行必须是基于应旅游者要求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确认的前提下方可;甲方或其派出的带团导游不得有任何欺骗或强迫旅游者的行为,如有发生前述行为,旅游者有权拒绝前往并可向组团社投诉或依法向国家相关部门举报。
2、本协议的履行双方均需确认是在不影响团队正常行程安排或不影响同团其他旅游者(即需妥善安排不前往购物场所的旅游者)的前提下方可。
3、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甲方承诺该购物场所(有合法经营所售商品资质)售卖的产品不存在假冒伪劣产品。
4、本协议约定下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可能因地区差异及进货渠道等原因其售卖产品的销售价格甲方不能保证是与市场同类产品价格是一致的,因此甲方郑重提醒前往购物的旅游者谨慎选择是否购买。
5、旅游者在购买产品时请主动向购物场所需要发票或售卖单据以做凭证。
6、购物场所同时向本地公众开放且价格与当地市场均价差异不大的场所如购物一条街、奥特莱斯、连锁(百货)超市、免税店等购物场所不属于《旅游法》规定的“旅行社不得指定具体购物场所”范围。
7、旅行社行程单中的景点、餐厅、长途中途休息站等以内及周边购物点不属于安排的购物场所,旅行社不建议购买,如购买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关于退换货
1、本协议约定下旅游者在由甲方协助安排乙方前往的购物场所购买的产品,如旅游者有退换货要求时需将产品及售卖单据提交甲方或组团社,甲方或组团社有协助乙方退换货的责任和义务。
2、对于旅游者退换货要求为在货品退货约定期限内(请务必购买时确认货品退换货要求,具体退换货流程均以购物场所书面确认为准),其中食品及化妆品类产品退换货时需保持其外包装完好,其他类产品则需保留产品外包装。
四、本协议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旅游行业主管部门举报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受组团社及地接社委托该团导游为甲方授权签字代表,乙方为旅游者本人(18岁以下未成年人需监护人签名)。旅游者不止一人的,合同实际签名者为签约代表,该代表应将合同各种信息(包括补充协议书、出团通知书、安全须知等)如实全面告知其他合同当事人,其他合同当事人与该代表对本合同及各种信息(包括补充协议书、出团通知书、安全须知等)具有同等知悉程度。
我已阅读以上行程、提示和补充协议书,并完全理解和同意,已收到《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旅游维权手册》。
甲方: 旅行社 乙方(旅游者签名):
导游:
电话: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