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部发出通知,推动落实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就建设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培育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等提出系统化的政策框架,许多方面与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的发展密切相关。从发展旅游业带动新农村建设角度来看,可以推动旅游与农业的融合发展,这个文件则是在多方面体现为从关注“三农”的角度,旨在主动融合其他产业发展,就旅游业来说,就是推动“农业+休闲”“农村+旅游”的发展,不同行业从不同的支撑点出发,其谋求融合发展的思路是一致的。笔者认为,该文件中有以下几个方面尤其值得通过加强部门合作形成合力,加以推动。
一是在分析当前我国多数地区的乡村旅游发展仍处于“自发性、零散性”现实的基础上,努力创造条件推动乡村旅游发展的组织化和专业化程度。为此,文件强调“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优先承担政府涉农项目,落实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农民合作社。”同时,“支持休闲农业聚集村合作组织、休闲农园企业、电子商务企业与农户联合建设公共服务设施”。这为正在蓬勃发展的乡村旅游努力创造条件走向“合作社+农户”的模式提供了强大的政策支持,可以逐步缓解乡村旅游发展分散经营、难以形成规模带来的种种弊端,通过合作社的组织,改善基础设施和协调产品创意、市场推广,共同对接政府和其他行业组织、企业,实现乡村旅游有机融入当地旅游业的整体发展,融入当地农业生产、新农村建设的整体布局,通过这些政策的落实,为乡村旅游的提质增效和促进精准旅游扶贫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是努力改善乡村旅游发展的基础设施等薄弱环节。文件要求“在基本建设政策上,要完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道路、供电、供水、停车场、观景台、游客接待中心等配套设施”。这是正视我国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在基础设施方面的巨大差距,客观总结了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以来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提升乡村旅游的公共服务设施,这些工作也有利于分散经营的乡村旅游农户力所不及、但同时又是游客急需和高度关注的设施和服务。在方方面面的支持下,全国各地乡村旅游蓬勃发展,接待游客数量逐步增加,在活跃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多数地区、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的乡村旅游发展始终面临整体基础设施较差的“瓶颈”,难以在短期内得到克服,这也成为提升乡村旅游产品品质、促进乡村旅游发展升级的重要障碍。借助这次所推出文件的政策支持,不但可以重点完善乡村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打造乡村旅游精品,也有助于持续推动新农村建设、缩小城乡在基础设施上的差距,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三是努力探索“农业+”的附加功能,拓展农业新业态。文件明确“在农业功能拓展方面,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旅游村镇和乡村旅游示范村,开发农业文化遗产,推进农耕文化教育进校园。发展农田艺术景观、阳台农艺等创意农业。加快培育乡村手工艺品农村土特产品牌,推进农产品品牌建设。”这些要求集中体现了对乡土文化的严格保护意识,强调创意文化与农业的有机融合,特别是提出培育一批旅游村镇的愿景,这既使工作推动有了明确的平台和抓手,也是确保相关工作得以落实的重要载体和检验相关工作成果的主要对象。当前,经过一个时期的发展,全国各地已经涌现了不少的旅游明星村镇,但对照我国广袤的乡村地域空间和厚重而丰富多彩的乡土文化,在培育旅游村镇方面还有很大潜力,国家在推进小城镇建设中也专门就旅游乡镇发展给予高度关注,通过方方面面的政策和工作整合,旅游村镇建设的广阔前景值得期待。
综上,从发展乡村旅游的角度观察,这次文件所推出政策措施一个突出的特点是有的放矢,是在认真分析乡村旅游发展实践的基础上,集中推出解决有关突出问题的政策措施,重点突破各个分散的乡村旅游经营者自身所不能解决的基础设施等共性的问题,是推动乡村旅游发展的“及时雨”。
农业部门围绕“三农”问题推动农村与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其根本目标是支持通过农业业态创新,发展农村新经济,缩小城乡差距,增加农民收入。旅游部门围绕旅游产业的综合性功能,推动旅游与“三农”问题有机融合,其主要目的也是为了丰富旅游产品业态、促进精准旅游扶贫、提高农民收入。因此,不论是“农村+旅游”还是“旅游+农村”,还是其他各个行业的主动融合与被融合,在国家推动新农村建设、推动城乡一体化战略的进程中,工作的侧重点、出发点可能略有差异,但是工作的指挥棒和落脚点是一致的。为此,在实际工作开展中,要本着有力落实、方便基层、惠及农民的角度,通过加强部门、行业之间的工作融合,促进政策、资金、人力资源等方面的资源整合,以便在推动相关工作的开展中能够形成合力、提高效率、早见成效。来源:中国旅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