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45-7850502,0745-7850810
一、观众凭有效证件领取参观券依次入馆参观;16岁以下青少年免费领取参观券入馆参观,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及特殊人群凭有效证件直接从绿色通道入馆参观。
二、为保证观众安全有序的参观,请自觉排队从入口处入馆,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三、严禁各类车辆入馆(残疾人手推车和婴儿车除外),衣冠不整、流浪者、精神病患者、携带宠物者和乞讨、醉酒者等谢绝入馆。当馆内人流量饱和时,采取分期分批分时段限量参观的措施,请观众自觉予以配合。
四、馆内严禁大声喧哗、嬉闹。
五、纪念馆场馆内严禁吸烟、嚼口香糖、随地便溺。
六、严禁携带管制械具、易燃易爆和危险等物品入馆参观,违者交由公安部门处罚。
七、保护文物,人人有责,严禁使用闪光灯、三脚架在展厅内拍照、摄影;严禁跨越护栏、触摸展品、展板和损害文物。
八、行动不便者及14岁以下的未成年,须在成人陪同下方可入馆参观。
九、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在园区内张贴标语、横幅、散发传单,举办任何形式的集会、广告或者宣传活动。
十、为确保文物安全,纪念馆管理控制范围内严禁任何个人、商贩进行烧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