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彭浦新村的张女士,10年前,她的丈夫突然招呼不打一声便离家出走,从此失去了联系,为此,他们夫妻的离婚诉讼都是法院缺席审理的。可就在2017年,前夫突然回来了,他要求张女士把目前居住的房屋卖掉,两人平分房款。这让张女士慌了神,因为这是她唯一的住房,卖掉房子,让他们母女俩住到哪里去呢?
在调解现场突然反目,开始争吵的这一男一女,原本是一对夫妻。2007年,在女儿10岁大的时候,丈夫袁先生突然离家出走,从此音讯全无。在丈夫失踪两年后,张女士向法院提出了离婚,由于袁先生经传唤仍未到场,法院缺席判决两人离婚。
袁先生这一走就是10年,2017年,在女儿20岁这年,他突然回来了。不过,让母女俩意想不到的是,他这次回家,是为了处置离婚时没有分割的房产。张女士说,她和袁先生在1996年恋爱结婚,婚后住在公婆的老房子里,后来房子动迁,一家三口便住进了如今这套位于彭浦新村,面积为55平米的使用权房。没想到,搬进新房后,夫妻俩的关系却急转直下。随后张女士发现丈夫出轨了,在多次争吵后,袁先生便人间蒸发了。
前夫离家出走10年杳无音讯,更不要说支付女儿的抚养费,张女士独自一人将女儿抚养长大,如今,彭浦新村的这间房屋,虽然承租人是袁先生,但却是母女俩这么多年来唯一的住房,前夫要求分割房产,这让张女士十分为难。按照去年的市价,这套55平米的房屋售价约295万,由于是独生子女,动迁安置时女儿占2份,他们夫妻俩每人一份,前夫的份额也就是四分之一,约70余万元。
想要尽快了结恩怨的张女士,终于还是决定卖掉房屋做个了断。为此,双方协商,先由袁先生将自己承租人的身份转给张女士,然后再由张女士出资买下产权再挂牌出售。可就在挂牌卖房的时候,袁先生又反悔了,他要求分得售房款的一半,而且,原本答应补偿给女儿的20万元,他也不肯支付了,这自然遭到张女士的断然拒绝。
前往法院起诉的袁先生这时才发现,由于自己的使用权房已经变成了产权房,且产权证上只写了张女士一个人的名字,从法律意义上说,这套房屋属于张女士一人所有,而袁先生早在8年前就已经与张女士解除了夫妻关系,因此想要分割这套产权房的诉求法院无法受理。看到自己的无理要求无法满足,袁先生恼羞成怒了,他来到母女住处打砸,搞得一家人和邻居都鸡犬不宁。
张女士表示,虽然房子的产权证上是自己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她和前夫确实有约在先,要支付给前夫70万元,其中包括女儿的抚养费20万元。对此,调解员和后援律师认为,根据相关动迁安置政策,一家三口应该均分权益。由于房屋的市场价已经由2017年年初的295万左右,跌到了现在的约220万元,因此,前夫袁先生所得的金额,仍旧是约73万元,扣除承诺补偿给女儿的20万元,约为53万元。不过,袁先生却提出,今后自己不需要女儿赡养,所以现在也不愿支付女儿的抚养费。
在父亲提出只要钱,不要赡养要求的过程中,女儿一直在现场静静地看着他,而父亲从始至终回避着女儿的目光。眼看着一家人吵吵闹闹,心痛的张女士决定让步,她愿意给前夫65万元,且不再主张女儿的抚养费,只希望能早点了断此事。几个回合下来,袁先生的价码最终降到了68万元,并称,这已是自己的底线。而张女士最多只同意出65万元,关键时刻,女儿表示,自己不想再看父母这样争吵下去了,这3万元差价她来出。这个决定让张女士更加心痛。张女士表示,女儿刚从学校毕业,现在在一家单位实习,每月实习工资只有2300元。3万元相当于她2年的工资。为此,怒气冲冲的张女士,又跟前夫大吵了起来。
最终,两人商定,由张女士出资65万,女儿出3万元,共支付给袁先生68万元,双方签订协议,就此了结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