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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价旅游为何屡屡刺痛消费者的心?

海南省旅游景区协会 2017-12-19

扰乱市场秩序的零负团、低价团一直是困扰旅游业健康发展的顽疾,多年来,苦于没有明确的监管标准,同时违法成本低、处罚力度轻等原因,旅游行政执法部门对此也颇为头疼,很多城市的旅游局、旅发委等机构更是每年都要组织几次会战、专项整治等行动来规范旅游市场。


近日,济南的马女士和几位朋友参加了深圳一家公司举办的港澳游旅行团,期间遭到了“诱导购物”“强制购物”等不公正待遇。


济南大妈参加广场舞比赛

天降喜事获赠低价港澳游

  

女士喜欢跳广场舞来充实自己的退休生活,通过广场舞,马女士结识了很多志趣相投的朋友。11月初,马女士被微信朋友圈中的一则信息吸引了。该信息显示,深圳一家传媒公司将举办深圳广场舞比赛,参赛者同时可以优惠价格获得举办方提供的为期8天的香港澳门游。马女士认为,参加比赛不仅可以在来自全国的广场舞爱好者面前一展风采,又可以去港澳开阔眼界,想到这些,马女士便和同一社区的朋友报了名。


11月18日,马女士一行在工作人员带领下坐上了前往深圳的火车,然而,激动的心情很快就被失望和恐惧所取代。原本招募启示中说的广场舞比赛只持续了一天,随后马女士一行被导游带到了深圳、香港、澳门的各大购物中心,开始了令人煎熬的“观摩购物之旅”。“旅行大巴上,导游会不停地说自己工作如何如何辛苦,希望大家理解并多多购物表示支持。实在不掏钱,导游就开始冷嘲热讽,最后索性破口大骂。”马女士一行多是中老年人,大家面对价格不菲且实用性很低的商品,都不禁皱起了眉头。然而,面对此时“独在异乡为异客”的窘迫局面和导游不厌其烦的推销、威逼,如果不掏腰包看来是难以全身而退,马女士一行只得解囊,一趟旅行下来,最少的花了数千元,最多的花了十几万元。


返回济南后,马女士找专业人士对一行人购买的金饰、玉饰等工艺品进行了鉴定,发现旅行期间所购买的商品与市场价相差甚大,无一例外,“很明显,我们上当了。”马女士无奈地说。


低价团模式由来已久

多次治理无奈“按下葫芦起来瓢”


记者查阅网络相关资料,发现低价旅游起始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港澳以及广州、深圳、珠海一带,得益于当时特区来往不便、物资流通不发达的客观现实,很多人选择在旅游过程中选购一些时装、电子产品等内地不常见的消费品,而当时的旅游组织者就把宝压在了消费者大量购物上。就当时的社会情况看,这种模式有着广阔的市场需求,毕竟报名旅游的消费者有很强烈的购物需求,只要有超过半数的团队成员购物,组织者就能赚到钱。然而随着社会发展以及“骗子越来越多,傻子越来越少”的社会现实,这种低质低价的运营模式越来越难以为继。


近几年,随着各类线上旅游网站如雨后春笋一般涌现,市场竞争日趋白热化,商家为了抢占先机,纷纷推出各类低价国内游、出境游套餐,令人眼花缭乱,使正常的市场秩序受到了进一步的挑战。


面对投诉与日俱增的现实,各地旅游执法部门将低价游、零负团产品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但迄今为止,效果不甚理想。一位资深旅游业从业者向记者透露,低价游实际上是畸形的市场与消费者不切实际的愿望共同催生出来的,这一切,皆归因于恶性竞争。旅游市场整治,如果不能从根本上改变同质化竞争严重的现象,建立健康的旅游市场秩序,恐怕很难从根本上消除低价游产生的土壤。


据业内人士介绍,消费者不能简单地以价格来判断一款旅游产品是不是低价团,市场上有一些号称“豪华团”的旅游产品也有名不副实的可能。比方说,游客以市场正常价格向组团社支付旅行费用,但是如果组团社并没有将应有的分成交给地接社,当消费者抵达旅游目的地时,豪华游也有变成购物团的可能。


归根到底,低价游的问题在于市场恶性竞争,很多旅行社抱着“先把人弄来再说,有人就有钱赚”的心态,甚至游客交的钱不够交通成本,也会把客源先揽到手,随后发生的一切,也就可想而知了。如此恶性竞争,造成的结果是遵纪守法的旅游经营者被淘汰出局以及消费者正当利益受到损害。


退休职工有钱有闲

渐成低价游组织者主要目标


近几年发生的低价游侵害消费者利益的投诉中,中老年人占据了受害者的大部分。退休职工既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又有充裕的时间,有钱有闲又有强烈的旅行欲望,加之老年人维权意识差,年老体衰容易控制,在不法商家眼里自然成了最容易骗到手的 “待宰羔羊”。纵观最近几年发生的低价团事件,“银发团”占据了绝大多数,记者上网搜索发现,很多低价游产品明确标明只招收60岁以上的老年人。


一些不法商家以组织广场舞大赛、文艺汇演的名义骗取中老年人参赛,再以举办方优惠为卖点引诱参赛选手参加低价旅游。


还有一些不法商家摸准了老年人迷恋保健品的心理,先以养生保健的幌子拉消费者进入各类qq群、微信群,待时机成熟,再以厂家回馈为引子诱导消费者参观生产车间、原料基地,实际是借此推销保健产品。


诸如此类活动,有的有一些没有资质的旅行社介入,还有一些是不法厂商自己组织,给监管带来了难度。


贪小便宜吃大亏

消费者也应反思


不能否认,很多参加低价团的消费者贪小便宜的心态也是低价旅游产品长期拥有市场的社会土壤,此类消费者在报团时抱着侥幸心理,“先玩了再说,真要让购物就来个装聋作哑,看他们能怎么办。”持此种心里的人不在少数,殊不知强中更有强中手,一山更比一山高,对方早已料到消费者此种心态,各种五花八门的惩戒形式应运而生。


面对此类消费者“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心态,地接社导游一般用事先早已倒背如流的一套说辞来感化游客,典型的说法大概是自己如何如何不易,如果游客不购物自己就要喝西北风,如果此招不奏效,等待游客的是辱骂嘲讽,随后会采取关小黑屋、不让吃饭等惩戒性措施,若果还不奏效,则会用攥在领队手中的身份证、通行证、护照等文件来要挟,此时,游客如不妥协,将面临沦落异乡的境地,向现实妥协也就成了没有办法的选择。


消费者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济南市旅发委旅游监察支队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消费者发现自己上当受骗后,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维权:一是与旅行社协商解决。二是对协商不成的,可在完成行程后,在投诉的时效期内(合同结束之日起90天内)到报名所在地的旅游质监部门投诉或是拨打全国统一的旅游咨询公益服务专用号码12301进行咨询、投诉,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三是到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四是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


低价游、零负团现象反映的是旅游市场产品同质化竞争严重的现实,旅行社开办门槛低,加之近年涌现的线上平台的冲击,目前整个行业呈现出越来越激烈的竞争态势,因此,许多不合规现象,包括组团社低价招揽客人、地接社倒贴“买团”、导游“赌团”诱导游客购物等现象才会屡禁不止,最后形成一个畸形的“食物链”。


治理低价游,还要着眼于建立健康的市场竞争秩序,培育消费者正确的消费观念,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旅游市场恶性竞争乱象,确保旅游经营者优胜劣汰,也才能保证消费者的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来源:中国山东网  记者:聂聃


文章出自海南省旅游景区协会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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