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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们是否遇到过
因为行人违法
而造成公共交通瘫痪
为了减少此现象的发生
还大家一个安全的交通环境
重庆交巡警出台以下规定
提高行人斑马线信号灯时长
不给行人违法机会
交巡警在执法过程中发现,部分路口虽然设置有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信号灯,但由于在高峰期间行人通行量过大,往往有部分市民强行抢黄灯。
现在提高单次通过时间,让一个红绿灯周期内的人和车都能很密集的通过路口,反而能提高行人和车辆的通行效率。这样也就减少了形人冲绿灯闯黄灯的情况。
清查基础设施 提升行人过马路守法率
市交巡警总队还将对因隔离护栏缺损、过街设施缺失等原因,造成行人秩序混乱的地点进行整改。
同时对过街设施、高差隔离、观赏植物隔离等方式对人行道和车行道进行物理隔离。在有条件的路段增设人行天桥和地下通道,满足行人过街需求。
内环路口设监控 可电话举报行人闯禁
交巡警总队城市快速道路支队将配合7个巡逻组,开展不定时的专项管控措施。已经在行人闯禁较多的茶园立交、四公里立交、盘龙立交、东环立交、红槽坊立交、石子山立交、星光立交设立多个固定检查点。
同时投用交通事件检测系统,在行人经常违法进入内环的真武山隧道进口、大学城隧道进口、吉庆隧道进口、小泉隧道进口等地安装该系统,对行人闯禁进行检测。
交巡警也将通过实时监控,快速识别行人;还畅通接出警渠道,市民可打电话举报。
三条规定只为提升市民的守法率
交巡警可以说是超级良心了
但是,对于明知故犯的行人
当然也有一定的惩罚
来来来,今天小编给你科普一下!
行人不服从指挥 情节严重要拘留
行人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的行为
行人违反交通信号的行为
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行为
行人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的行为
行人进入城市快速道路以及其他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
(以下错误示范,切勿模仿)
违反交通信号↑↑↑
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
倚坐、跨越道路隔离设施↑↑↑
进入城市快速道路和其他妨碍交通安全↑↑↑
总有些人就这么犟
图方便,有斑马线不走
非要翻围栏闯红灯
看着都替他们着急呀!
还好出台了处罚条例治治他们↓↓↓
相关处罚条例
以上违法行为,都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给予违法行为人20元罚款,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并开具重庆市财政局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对于行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给予违法行为人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处罚。
在执法中,违法行为人实施辱骂、阻挠、以暴力相威胁,拒绝、阻碍公安、城管等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可以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对实施暴力或其它手段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怎么样,以上的违法行为及惩罚
大家都记住了吗?
反正小编是记住了!
相反,在行人遵守交通规则的情况下
机动车该如何礼让斑马线?
车辆怎样才算做到礼让斑马线呢
对此专门收集了
交警部门的安全行车专业解读
敲黑板、划重点了
1、行人在道路右幅人行横道行走、未抵达道路中心线时,在左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上图)
2、行人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离线外侧等待、未进入机动车道,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上图)
3、行人越过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分割线,进入上述位置,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上图)
4、行人沿人行横道进入机动车A所在的车道后,机动车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机动车A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上图)
5、行人在道路中心线等待、未进入机动车A、B所在车道,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上图)
6、行人越过道路中心线,进入机动车A、B所在车道,机动车A、B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上图)
7、道路中央采用绿化带隔离,行人在道路中央驻足区等待的,机动车A、B应当减速行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上图)
8、行人在机动车、非机动车混合通行道路的人行横道行走,机动车A未停车让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当处罚;机动车B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通过人行横道。(上图)
如果“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
将被执行扣3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每年全世界因车祸死亡人数超过百万
所以为了自身的安全与重庆交通的畅通
遵守交规,不横穿马路
车主礼让斑马线
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
对于交巡警总队这次出台的政策
看完你有什么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