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关于做好2017年国庆中秋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精神,深入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暑期整顿行动,营造国庆中秋期间的良好旅游市场秩序和旅游安全环境,9月13-15日,广东省旅游局联合省发改(物价)、公安、交通、工商等部门,对广州、深圳、珠海、中山开展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和旅游安全督查,要求各市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着力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严厉整治旅游市场非法经营、不合理低价游、虚假宣传、旅游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等违法违规问题;督促各地旅游管理部门和旅游经营企业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国庆中秋良好的出行环境。
结合近期旅游投诉情况和各地旅游安全实际,联合督查组实施针对性的督查。其中,广州主要督查整治非法经营“一日游”和无资质经营旅行社业务行为,深圳主要督查整治非法港澳游和不合理低价游;珠海主要督查落实旅游景区灾后重建以及景区安全保障工作;中山主要督查整治非法旅游购物店和违法旅游包车等。
联合督查行动中,省、市、县(区)、镇街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62人次,共检查涉旅企业15家,其中旅行社5家、A级景区3个、星级酒店3家,旅游购物店4家。发现的主要问题有: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旅游合同签订不规范,旅游包车租车合同不完善,旅游购物店虚假宣传,商品价格虚高,旅游安全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省联合督查组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现场警告,提出整改意见,移交属地旅游管理部门跟进处理。
本次督查坚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与旅游安全督查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注重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强化协同行动,开展联合执法。省级层面,旅游、发改(物价)公安、交通、工商以及东莞市旅游安全检查员组成联合督查组,各市、县(区)组成相应的联合检查队伍,共同开展旅游市场秩序大检查和旅游安全隐患的大排查,重在整治旅游违法违规经营,排查安全隐患。督查期间,省联合督查组移交涉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案件1宗,排查旅游安全隐患8个。
2017年国庆中秋双节将至,
为保障广大游客节日旅游开心、放心、安心,
广东省旅游局在此温馨提示您:
参团旅游请选择正规旅行社,
警惕低价旅游陷阱,
理性消费、文明旅游。
01
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选择参团旅游的旅游者,请务必留意组团社的资质。出境旅游要选择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资质的旅行社,赴台湾地区旅游要选择具有组织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业务资质的旅行社。
02
参团旅游前要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并索取发票,明确约定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标准等。
03
团款要“对公”。游客参团时要“先签合同、后付款”,务必要求旅行社提供其对公账户,切勿向旅行社任何工作人员私账进行汇款,尽可能避免采用支付现金的方式缴纳费用。
04
警惕低价旅游陷阱。旅游者在选择旅游产品时,切不可贪图便宜参加低价旅游团。谨防网络欺诈,切勿相信街头旅游小广告及“旅游贵宾券”、“旅游赠券”等消费陷阱,自觉抵制“零负团费”及“不合理低价”,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避免因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
05
参加购物要主动索取发票。发票应标明购买商品名称、数量、单价,并加盖商家发票专用章或财务章,以备退货、投诉之用。
06
旅游投诉请打全国旅游服务热线12301。
同时,提醒广大游客:旅游过程中要遵守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序良俗,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维护良好形象,做文明游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