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是为了休闲、娱乐、探亲访友或者商务目的进行的旅行活动。随着安远旅游资源的开发及旅游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前来安远旅游。热情好客、勤劳淳朴的安远人民非常欢迎远道而来的游客朋友们,但与此同时,许多游客的不文明行为也成为了景区一道不和谐的“风景线”。
三百山风景名胜区是国家级森林公园、国家级重点风景名胜区、国家4A级旅游景区,那么在这里有哪些事情是不能做的呢?咱们一起来学习《风景名胜区条例》及《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的一些相关规定。
《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四章第二十六条
在风景名胜区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
(一)开山、采石、开矿、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活动;
(二)修建储存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的设施;
(三)在景物或者设施上刻划、涂污;
(四)乱扔垃圾。
《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六章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在景物、设施上刻划、涂污或者在风景名胜区内乱扔垃圾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处50元的罚款;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在国家级森林公园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一)擅自采折、采挖花草、树木、药材等植物;
(二)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
(三)刻划、污损树木、岩石和文物古迹及葬坟;
(四)损毁或者擅自移动园内设施;
(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生活污水和超标准的废水、废气,乱倒垃圾、废渣、废物及其他污染物;
(六)在非指定的吸烟区吸烟和在非指定区域野外用火、焚烧香蜡纸烛、燃放烟花爆竹;
(七)擅自摆摊设点、兜售物品;
(八)擅自围、填、堵、截自然水系;
(九)法律、法规、规章禁止的其他活动。
《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在国家级森林公园内有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森林法和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依法予以从重处罚。
景区的一草一木需要我们每个人去爱护,下面是一些我们需要认识的标志
除了这些,咱们景区现存400多种野生动物也是禁止猎捕的哦!
看到这里,大家知道在三百山景区有哪些事不能做了吗?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事情不能做,不文明的旅游行为不能有。让我们都保持一颗文明旅游的心,做遵纪守法的公民,不管在哪旅游都只留下脚印,带走欢乐,而不是被景区“拉黑”。
策划:陈莉莉
编辑:赖贵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