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
近日,一位“熊孩子”在地铁1号线东街口站,由于好奇,擅自按下站台紧急停车设备按钮,造成1号线列车临停!!!
众所周知,为了运营安全,地铁站及车厢内布有许多紧急装置,只有突发安全事故才可启用。如无意外,不可亵玩!!!
今天,地铁君就来介绍一下那些常见的紧急装置:
在地铁站台两侧墙上设有“紧急停车按钮”,当发生危及安全的情况时,方可击碎玻璃按压按钮。
每个地铁站的站厅、站台墙上都安装有“火警手动报警器”,在发生火灾时方可按下报警按钮。
车站内所有电扶梯两端都安装有“紧急停机按钮”,当发生紧急情况时,方可按压急停按钮停止电梯运行。在操作前,尽可能大声告知梯上乘客要抓紧扶手,避免骤停跌落。
在地铁站台设有公共区域紧急救援电话,当您需要帮助时,可以按下该按钮与车站控制室值班员直接通话,寻求帮助。
每节地铁列车车门附近均设有“紧急呼叫按钮”,当发生紧急情况时,乘客可通过按压按钮与司机通话。
在列车门的右侧都有一个紧急解锁装置,涉及到身体、生命安全时,不管列车是停在站台上,还是在行驶途中,在有需要马上停车的前提下,方可使用紧急解锁装置。
友情提醒:大家在乘坐地铁时,千万不要随意触碰这些紧急按钮哦,尤其是家长在带领幼童乘坐地铁时,一定要看管好幼童,不要随意触碰。
《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第四十条“禁止下列危害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四)擅自操作有警示标志的按钮、开关装置,非紧急状态下动用应急或者安全装置”。
根据《福州市轨道交通条例》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的,由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单位予以劝阻、制止;对不服从劝阻、制止的,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单位应当及时按照下列规定报告相关主管部门:
(一)在轨道交通建设期间,危害轨道交通设施安全的,报告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二)在轨道交通运营期间,危害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报告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有前款规定违法行为的,由相关主管部门对个人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注:以上图片均为福州地铁实物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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