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
近日,凤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罪对曹某、蔡某、钟某、黎某等19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据悉,此案缴获的制毒物品及制毒原材料堪称“广西缉毒史之最”。
▲不法分子在深山秘密制作毒品
案件回顾
▲三门海制毒窝点航拍
▲久文制毒加工厂航拍
这是一个以曹某、蔡某、钟某、黎某为首的制毒犯罪团伙,该团伙于2017年2月下旬潜入凤山县,在一废旧木材加工厂和野外秘密设立两个制毒窝点,从广东、山东等地购买制毒设备、化学物品和制剂100余吨,雇请本地社会闲散人员从事制毒活动,制毒后分批次将毒品用货车运输到云南进行贩卖。5月25日凌晨公安机关对嫌疑人进行抓捕,当场抓获犯罪嫌疑人26人,缴获疑似麻黄碱成品3.09吨、溴代苯丙酮16.83吨、制毒原料87吨以及涉案车辆4台、制毒工具一批,所缴获物品中抽取的检材和样本均检出溴代苯丙酮和麻黄碱。
▲抓捕现场
审查批捕
在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之日起,凤山县人民检察院便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4人专案组,历时7天审查50多本卷宗,一一核实了26名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和犯罪事实。专案组审查后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罪名,犯罪嫌疑人曹某、蔡某、钟某、黎某等人为了获取私利,购买易制毒化学品,生产国家管制的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麻黄碱和溴代苯丙酮,涉嫌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曹某、蔡某、钟某、黎某等19人。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来源:南天一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