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传统绘画,从艺术追求、艺术表现到艺术欣赏、艺术传授,时时流露着禅机,处处充满着禅意。在学禅中学画,可以以画意知禅理;在学画中学禅,可以以禅意知画理。禅者可以从参禅体验艺术,画者可以从艺术体验参禅。
禅宗公案中有很多看似不合逻辑,不合常理,用理智不可理解的东西,这是为了逼迫参禅者把逻辑推理这种表层心理活动停止,将深埋着的光明自性显露出来。 绘画中一些造型的荒诞、形式的变异,其作用也在于此。它可以断绝欣赏者的表层思维,使其发现可见物象之外那些常人看不见的东西。只满足于“是什么?”, “做什么?”的欣赏者,是不能品尝到艺术的真正内涵的。“真正的美只有能在心灵上圆成缺陷的人始可发现。生命与艺术的气力,在于它有成长的可能。”
画面上的笔墨形式及其通常的含意皆为“相”。依“相”可”以体“道”,但是“相”不是“道”。“相”肉眼可见,“道”则慧眼可见。无慧眼者,但见其 “相”,不见其“道”。明代画家莫是龙曾云:“画之道,所谓以宇宙在乎手者,眼前无非生机。”所谓“生机”,包含六极无所不在,展开遍在十方,收摄在一微 尘。喻之为“无”而非无,比之为“空”而非空,语言文字不可说,笔墨色彩不可描。
笔墨形式只能做为观照“空”和“无”的介体,是指月之指而非月。香山翁曾 说:“须知千树万树无一笔是树;千山万山无一笔是山;千笔万笔无一笔是笔。有处恰是无,无处恰是有。”造相而不住于相,意不在“有”而在“无”。树、石、 笔、墨都是调动空白的假借。这里的“无力、“空白”包含了一切可能性。她含有无限的生机而未生,只是保持一种“势”。“注焉而不满,酌焉而不竭,而不知其 所由来,此之谓葆光。”
画面上可视之形式,无论怎样变化,都可视之为“幻有”,甚至由物相、形式所表示的情节、内容、含意也都属于“幻有”的范畴。“无”不可视,不可说。如果将画面上的形式视为观照“无”之介体,借助于形式可以体验到“生机”之蠢动。
绘画时所说“意不在有”、“着意相外”,并非不要相。依相体道,无相则道无可体。所谓“着意相外”,是指造相时,不为相所执,而应时时观照相外。相千变万化,无可厚非。空白一活,则满纸皆活。相亦是道,道亦是相,体用浑融。
在真正的艺术作品中,物相与空白是息息相通的,“有”与“无’是圆融无碍的。如同活生生的人,无时无刻不与外界相通,无时无刻不与天地万物浑融一样。 世界不可须臾离我,我亦不可须臾离世界,我与世界不二;万物不可须臾离我,我亦不可须臾离万物,我与万物为一;过去、现在、未来不可须臾离我,我亦不可须 臾离过去、现在、未来,我即是永恒;世界无时不在改变着我,我亦无时不在改变着世界;世界无时不属于我,我亦无时不属于世界;世界万物千差万别,但其与我 为一无别。所谓无分别,不是不分别万物,而是不分别我与万物。
所谓艺术,不在新旧,唯在“见性”。见性之作则见心,见心之作未必见性。若知心为妄,法、相、笔、墨皆无住于心,见相非相,见非相相,乃见性也。所谓 “见性”又不同于一般所谓“个性”,有些有特色有个性的作品未必就能见性。此种个性只流于怪诞的形式,就象挂在架上的衣服,插在瓶子里的花。
行于不可行时才有自己,一有所行便落于理路。得理难,遗理更难。得法难,舍法更难。多少人为理法拘谨一生,而不知有自己。
有我则无真我,真我无我。
有执则无真我,真我无执。
忘相、忘法、忘我乃是最佳的绘画状态。若即若离,不即不离,一有所即,则有所执,一有所执,则收放全无生机,无所执则收放全是。人生本来无执,无奈无始以来的习气,使人生种种执而不可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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