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超,1951年出生于辽宁省大连市。现为中国高教学会摄影教育专业委员会名誉理事长、中国艺术摄影学会理事、辽宁省摄影家协会名誉主席、辽宁省旅游摄影协会名誉主席,辽宁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走进刘志超主席的书房,扑面而来的是书墨飘香的气息,令人感受到艺术家独有的内涵和品位。当翻阅他整理的300余部厚重的个人摄影作品资料集时,你的心中顿时会涌起层层波澜——那么多精彩瞬间的记忆、那么多潜心积累的原创作品,着实让人惊叹不已、感慨万千,敬慕之情油然而生。
刘志超从小酷爱艺术,尤为喜爱绘画和书法。从上世纪六十年代的中学时代起,他开始接触并迷恋上摄影。半个世纪的光影历练,使他成为知名的摄影艺术家,摄影成为他生命中一个很重要的组成部分。
刘志超1975年从辽宁大学历史系毕业后留校任教,1984年任辽宁大学校长助理、秘书长,1985年任辽宁大学副校长,后来又担任辽宁大学党委副书记,直至退休。作为辽大人,他深深地热爱这方培育他的热土,也深切地感受到“辽大意识”的魅力和分量。正是这种强烈的辽大意识,正是辽大人的风范和情怀,使他萌生了一种愿望和创作冲动:用摄影艺术讴歌辽大之美。
于是,他以执着的创作激情和一颗炽热的爱心,构思、捕捉、拍摄了辽大校园美景的一个个片断。四十余载春秋,他义无反顾,倾情聚焦母校从未间断过,传奇般地积累了校园纪实风光摄影作品数万幅。这些思、情、艺交融的影像,历经岁月的流淌沉淀,已成为辽大难以复制的历史诗篇与文献,也为辽大学子留下了永恒的记忆和追梦的足迹。
刘志超从担任辽大教师、校领导起,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有近20部,其中包括个人摄影艺术专集,成为国内教育界颇具影响力的资深摄影家。令他十分欣慰的是,2000年公开出版的《辽宁大学校园风光》专题摄影集,受到了全国高校的热捧和高度评价。《中国教育报》还开辟专版介绍了作者和这部填补了国内校园文化空白的新书,并称赞刘志超教授为“中国校园风光摄影第一人”。2013年,《辽宁大学校园风光》专题摄影集第二部出版,通过一幅幅摄影作品,向我们诠释了博大精深、涵融万象的辽大文化底蕴,展现了辽宁大学校园文化的传承与创新。
当年刘志超能在全国2000余所高校的摄影人中脱颖而出,当选为中国高教学会摄影教育专业委员会主席和全国高校摄影联合会主席,绝非偶然。对此,刘志超坦言:“艺术教育工作的责任担当,需要人格与真诚、境界与涵养、人气与合作来支撑,更需要本行业文化与学术、创作与历练的殷实积累。因此我要说:我的一生要感谢老师的恩泽、感谢人民生活源泉的滋养。艺术给我的事业带来了快乐与担当,带来了人生的激情与梦想。”
刘志超始终这样认为,摄影人要学会站在思想家、哲学家、社会学家、人类学家和生态学家的高度善待大千世界,不仅要提高观察社会、人与自然相互关系的能力,更重要的是在观察与体验中提高发现、探究、凝炼事物的规律与本质的能力。他坚信,不论是艺术摄影、纪实摄影还是商业摄影,作者都应该用心灵、情感与创作对象对话,并通过作者定格的图像信息与主导元素来浓缩视觉语言的深度与情感,进而表达作者的意图,满足读者与市场的需求,这一点是摄影与照相的区别所在。刘志超说:“这就是我一直以来特别强调作品的实在性、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有机关系;强调写实与写意的辩证关系;强调‘真、善、美’的和谐关系之缘由所在。”
与此同时,刘志超还特别注重摄影人在人品与才智、和谐与友情、求真与务实、勤勉与奉献等方面的承诺与培养。他经常这样说:“端起架子照相,放下架子做人。”他进一步诠释道:“摄影人面对大千世界的美与丑、是与非、好与坏、抽象与具象,要不断地进行博弈。精品力作,不仅要感动自己,更重要的是感动他人、作用于社会。塑造魅力,首先应培养自己的人格魅力、精神魅力、学识魅力、创新魅力和创新创造的能力。只有如此,才会丰富自己的学养、修养、涵养,为摄影艺术作品注入生命的力量和精神的动力。”
刘志超从1993年起担任辽宁省摄影家协会副主席,2001年当选为辽宁省摄影家协会主席,成为我国摄影史上唯一一位担任省摄协正职主席的高校领导。他出任主席的十五年间,辽宁省摄影家协会团结带领全省广大摄影工作者,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摄影艺术与文化活动,在举办赛事和大型国际影展、编辑出版画册、举办摄影培训班、建设人才队伍、组织理论研讨会和优秀作品观摩会、建立摄影创作辅导基地、支持和倡导摄影文艺志愿者服务、深入基层扎根生活、推进文化惠民工程、促进地区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等方面成绩显著,辽宁摄影人在一系列国际、国内摄影赛事中获得的各类奖项与日俱增,我省摄影的综合实力、摄影人的凝聚力、贡献力在全国颇有影响。每当谈到成绩时,他总是要解读和感谢省摄协主席团、理事会成员和全体会员付出的辛苦和取得的成果。
而辽宁大学的摄影专业在刘志超的关怀和指导下,也取得了质的突破与飞跃。如今,辽大摄影专业已经招生十余个年头,培养了一批又一批的摄影专业人才。正是在刘志超与同仁的共同努力下,辽宁大学摄影专业荣获了“中国学院人才培养奖”,他本人还荣膺中国摄影家协会成立50周年摄影工作突出贡献奖,获得全国高校摄影教育特殊贡献——红烛奖,并先后被授予沈阳市劳动模范和辽宁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刘志超在摄影活动中的每一次讲话,总是贯通着哲理、充满着激情、焕发着力量,他的言与行充分体现着当代艺术家的社会价值。十几年前,他积极倡导建立摄影奖项和摄影创作奖励基金,他通过个人作品义展义卖获得的20万元,全部捐献给了辽宁省摄影家协会,以此作为奖励基金。而且辽宁省委宣传部、省文联也批准设立了辽宁省摄影金像奖,这些资金至今还在发挥着效用。
2016年9月从辽宁省摄影家协会主席的岗位上卸任后,刘志超平时的工作仍然相当繁忙。但是令人钦佩的是,他从未放弃摄影创作和对艺术的追求,他的摄影作品也经常见诸于报端和微信平台等网络新媒体上。
几十年来,刘志超在他所追求的摄影事业上纵横驰骋,不断超越自我,以高尚的人格魅力、高昂饱满的情怀和高超的艺术才华,塑造出无数的精品佳作,弘扬着人生奋进的光彩,也饱含着一份对摄影艺术、对辽宁影人的融融深情。我们衷心祝愿刘志超主席在摄影艺术创作上、在艺术人生的大道上,奋勇超越,再创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