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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关于修改〈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和废止〈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的决定》已经2016年12月6日国家旅游局第17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
2016年12月12日
信息来源:http://www.cnta.gov.cn/zwgk/fgwj/bmfg/201612/t20161220_809753.shtml
旅行社能够做什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令》(第42号)中为旅行社指明了方向,同时也解决了一直困扰旅行社的打问题:
在以前,旅行社发票一直受到政府机关、党政团体、事业单位的排斥,一旦涉及到“旅行社”名称的发票都认为是到哪里去游览、去度假什么的。现在42号实施就解决了这个问题。
在2016年12月12日国家旅游局令第42号公布施行的《国家旅游局关于修改〈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和废止〈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改)中第二条已明确旅行社业主要包括: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提供的相关旅游服务:
(一)安排交通服务;
(二)安排住宿服务;
(三)安排餐饮服务;
(四)安排观光游览、休闲度假等服务;
(五)导游、领队服务;
(六)旅游咨询、旅游活动设计服务。
旅行社还可以接受委托,提供下列旅游服务:
(一)接受旅游者的委托,代订交通客票、代订住宿和代办出境、入境、签证手续等;
(二)接受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委托,为其差旅、考察、会议、展览等公务活动,代办交通、住宿、餐饮、会务等事务;
(三)接受企业委托,为其各类商务活动、奖励旅游等,代办交通、住宿、餐饮、会务、观光游览、休闲度假等事务;
(四)其他旅游服务。
现在旅行社的业务不仅仅是旅游、客户源也不仅仅是游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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