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旅游局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共同举行表彰活动,对5年来全国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出席活动并讲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副局长杨春光宣读表彰决定,两部门领导并为受表彰人员代表颁奖。受表彰的先进集体代表、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有关省(区、市)旅游委、局主要负责人和各省(区、市)旅游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局负责评选表彰工作的处室负责同志;国家旅游局干部代表;旅游院校学生等共计600多人参加了本次表彰活动。
荣获“全国旅游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的是永泰县旅游事业局、龙岩市古田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荣获“全国旅游系统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是厦门京闽中心酒店餐饮总监王春彤(女)、漳浦天福观光茶园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何滢(女)、福建省中国旅行社行政中心副主任黄玉麟;
荣获“全国旅游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是南平市旅游局原局长温秀美(女)、仙游县旅游事业局局长陈建东。
在表彰会上,黄玉麟作为全国劳动模范的唯一代表上台作了典型发言,并参加在中南海举办的劳模先进代表座谈会,受到汪洋副总理的接见,为福建旅游系统增添光彩。
据悉,经国务院批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旅游局每5年组织一次“全国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根据评选工作安排,2016年5月10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旅游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我省对评选工作高度重视,积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办法,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周密安排部署,全面抓好落实。经过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核,本单位、省级范围和全国范围三次公示,11月25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旅游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表彰全国旅游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决定授予北京市中国大饭店等81个单位“全国旅游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时良浩等95名同志“全国旅游系统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授予马博洋等45名同志“全国旅游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此次全国性的表彰活动,旨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广泛宣传旅游行业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在旅游行业营造劳动光荣、乐于奉献、尽职担当、攻坚克难的正气氛围,进一步激励和鼓舞旅游行业从业人员以先进模范人物为榜样,勤奋工作、锐意进取、敢于实践、勇于创新,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为激发旅游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发挥乡村旅游对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带动力,提升美丽中国的展现力,建设世界旅游强国作出新贡献。(省局人事处 文/ 邓娉婷 图/郑金龙)
福建省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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