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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国家旅游局发布的《旅游安全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这是国家旅游局推进旅游安全工作的重要举措之一。
今年以来,旅游行业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各项工作部署,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旅游发展的第一位,创新思路、拓宽手段,多举措推进旅游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了涉旅事故的发生。
统计数据显示,全国旅游业总体保持了安全发展态势。2016年1-9月份,国家旅游局共收到各地报送的涉旅突发事件22起,较大以上级别事件总量及致死人数均同比大幅下降。
随着我国旅游进入大众化时代,旅游安全面临的形势发生重大变化,各类风险隐患进一步增多,旅游安全保障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其主要表现为行业迅猛发展、企业生产经营压力加大、安全监管体制机制滞后以及自然灾害和非传统安全因素等方面给旅游安全工作带来的“新挑战”。
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采取得力措施,常抓不懈,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旅游市场安全平稳。
2016年,国家旅游局在全行业组织开展了“旅游安全生产月”和“旅游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举办了全国旅游安全工作会议暨旅游安全培训班,部署全国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与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汛期旅游安全工作的通知》,部署了汛期旅游安全工作;组织六部委联合检查组赴陕西开展旅游安全督察检查;组织检查组抽查北京、天津部分旅行社安全生产情况;妥善应对、协同处置湖南宜凤高速“6·26”特大交通事故等重特大涉旅安全事故。
今年十一假期,国家旅游局进一步完善了应急管理体系,连续发布两个通知,部署各地应急值守、应急指挥等工作,同时启动了国家旅游产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平台,为假日旅游保驾护航,为游客利益提供多重保障。其中,国家旅游产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平台自8月1日起上线试运行以来,已陆续对接了国家旅游局假日旅游统计系统等15个系统,实现了与四川等17个省(市区)、144个景区、558路景区视频监控对接。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旅游系副教授翟向坤说,“国家旅游产业运行监测与应急指挥平台的成功搭建,将有助于提高旅游突发事件监控、旅游安全预警发布、旅游应急救援等工作的精细化管理水平,切实保障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
对于今后的旅游安全工作,国家旅游局副局长李世宏强调,要探索形成适应旅游业发展需要的旅游安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综合协调机制、监督检查机制、挂牌督办机制、约谈问责机制、工作目标考核机制、事故追责机制。
在国家旅游局的督促指导下,全国各地旅游部门也不断提高旅游安全管控能力,增强旅游安全的保障基础。
贵州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各旅游企业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敬畏生命、敬畏制度、敬畏责任,以最严肃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抓好旅游安全预警提示、旅游应急管理等各项旅游安全工作,尤其要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卫生防疫、交通安全、社会治安、群体踩踏防范等工作。
甘肃着力构建加强旅游安全工作的责任体系、制度体系、落实体系,探索建立“责任分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挂牌督办、约谈问责、目标考核、事故追责”等七大机制,特别对旅游相关企业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进行挂牌督办,严格执行落实整改目标、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资金“五落实”要求,做到挂牌有通知、摘牌有验收报告。
天津市旅游局在近日召开的全市旅游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会议上提出了3点要求,一是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增强“四个意识”,以最严肃的态度、最严格的标准、最严厉的措施推动全市旅游安全应急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二是突出关键,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认真开展“六查六看”,做到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整改责任人“三落实”;三是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要求做到组织领导、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安全监管、宣传发动、应急准备“六到位”。
如今,全国各地在构筑旅游安全保障网、夯实旅游安全日常管理、提升旅游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能力、增强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创新优化旅游安全保障机制等方面积极探索,已见成效。
近年来,国家旅游局不断加强应急体系建设,推动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旅游应急预案体系,积极完善旅游应急救援装备建设,不断深化与安监、交通运输、公安、外交、食药监等部门合作,共同建立旅游突发事件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提升协同处置能力。
国家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工作部署,结合旅游业特点和安全形势,认真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全力遏制涉旅重特大事故发生。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和风险管理。三是深化安全大检查,强化重点时段、环节和领域的安全保障,防止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四是推动落实旅游安全监管全覆盖。五是加强旅游安全宣传和提示。六是加强旅游安全应急预案、旅游安全法制、体制和机制(“一案三制”)建设,加快制定出台《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将旅游安全内容纳入拟修订的《旅行社条例》等。
“旅游安全的类型复杂多样,性质各异,不仅限于游客人身和财产安全、旅游企业生产安全,还涉及客流超载引起的自然环境、文化遗产、脆弱旅游地生态安全(遗产安全)以及旅游目的地社会公共安全等。”北京联合大学旅游学院副院长张凌云表示,在发展过程中,全域旅游和无景区旅游的发展,倒逼旅游安全领域“供给侧改革”,适应新常态,开创新格局。
浙江大学旅游管理系主任周玲强建议,旅游主管部门建立旅游安全社会监督员制度,让社会大众对日常的旅游安全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建立奖励、培训机制,及时监督、发现并向相关部门举报,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关注旅游安全。
华侨大学旅游安全研究院院长郑向敏建议,加快构筑国际性、区域性旅游安全合作机制;建立国际性、区域性旅游安全应急联席会议制度;搭建国际性、区域性旅游突发事件应急信息处置平台;建立以驻外领事机构为桥梁纽带,外交、旅游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为主体的国际出境旅游安全协调机制和应急救援机制;加强国际性、区域性旅游应急预案编制与演练合作,构建中国公民境外旅游安全国际救援系统等。
来源:中国旅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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