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建委昨天公布,自今天(2016年11月29日)起,居民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商业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住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此前上海政府针对那些利用政策漏洞买房的假离婚者收紧了房贷标准↓↓↓
据报道,上海政府最近开始针对所谓的假离婚进行打击,收紧贷款标准,控制房价泡沫。
根据中国最大的在线房地产门户网站搜房网的数据,10月份上海的平均房价同比上涨了27.5%。
本月初上海表示,商业银行应该根据“家庭信誉”来审查借款人偿还抵押贷款的能力。根据上海政府官方微信账户上的一个帖子,银行应该审查共同还款人为前配偶、成年子女、父母的抵押贷款申请。
报道称,上海向银行发出的警告是中国控制过热房地产市场的最新努力之一。由于担心房地产泡沫膨胀会破坏中国金融体系的稳定,包括上海在内的至少21个城市已经实施了各种限购政策。忧虑的焦点是抵押贷款的迅速增加:10月份占新发贷款的75%,高于9月份的47%;另一个担心是开发商为了购买土地以高额溢价发行债券。
有文章曾说,北上广深夫妻月收入四万以下就不要考虑买房了↓↓↓
税后两万,扣除房租水电两千五,餐费交通五千,杂七杂八两千五,两人节衣缩食一月共用一万,一年可攒12万。
——幽钰 @深圳
存不到钱,压力山大
坐标青岛,硕士,毕业四年,年到手15、6万。
媳妇大专,到手5万,已买房未交,尚在租房,年租金22000,月供3900。
感觉存不到钱,压力山大。
——Yangbo @青岛
母亲过世,来不及报答
离职前年薪实发13万左右,为了二宝全职在家了。
当时老公年收入20万左右,婆婆突然生病住院,刚开始一天就是几千,我们的收入只能勉强维持生活,有半年没买过新衣服。
婆婆已经去世了,老公心里满是遗憾,他对父母的爱都没来得及报答。
——菁泉 @未知
要是我们能搬到正经小区就好了
嗡!手机被一条短信震亮了,打开一看是工资到账短信:10734元……支付宝转账7000给老婆做生活费,一个月又结束了。
——渔夫之子 @广州
北上广深的夫妻月收入在四万以下就不要考虑买房了,除非父母不差钱,薪资还会涨?别天真了。
一线挣钱三线买房,国家是这样安排的,逆道而行,就会体验到什么叫“槛”。
——王相宜 @未知
南方二线省会城市。还完贷款,日子紧巴巴的
税前年收入二十五万,在南方二线省会城市,每个月还完房车贷,日子就紧巴巴的。
——陶陶妈咪 @未知
谁让我偏偏要在魔都租房打拼
年薪12万的生活质量取决于你在哪个城市,是否租房、买房,是否已婚生子。
如果一个人无负债无需租房,而且又不太贪心,在二三线城市生活,那这个年薪是可以带来幸福感的。
——Fi @上海
如果不买房不生病,日子过得还算惬意
月薪4000的时候看到一件800的衣服,很喜欢但舍不得买,心里默默地想,如果我的月薪可以翻一番,肯定毫不犹豫地把它买下来。
如今年薪12万了,可看到800元的衣服,还是舍不得买。
想想房租,想想一日三餐,只能选择默默地离开。
如果不买房不生病,日子过得也算是惬意的。
——欣 @上海
关于上海调整首套房、二套房首付比例政策问答
一、商业银行如何认定首套房贷?
答: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显示在全国各地无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无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按照首套房贷政策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
二、商业银行如何认定二套房贷?
答: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但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显示在全国各地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或在本市房地产交易系统内查询到已拥有1套住房的(无论其是否有住房贷款记录,无论其住房贷款是否结清),均执行二套房贷政策,即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三、本次政策调整从何时起执行?
答:考虑到将政策调整对新申请贷款家庭的影响降到最低,本次政策调整以购房合同网签时间为界。网签时间在11月29日(含)之后的,执行新政策,网签时间在11月28日(含)之前的,执行原政策不变。
四、购房人如何办理住房信贷的房屋信息查询?
答:签订购房合同后,借款人及其家庭成员应持购房合同、经贷款银行审查的《借款人家庭住房查询申请表》、借款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件、户口簿、结婚证等材料,向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申请核查家庭名下住房状况,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查询结果,该查询结果作为贷款银行审贷的依据。
为方便办理查询手续,本市多数商业银行提供房屋信息查询的代办服务,经当事人授权的,可由贷款银行持相关材料统一向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办理查询。
五、《通知》提出严格核验购房居民家庭住房状况相关信息,具体包含哪些内容?
答: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会同各贷款银行严格核验借款人家庭住房状况相关信息,一是核查借款人申报的其家庭成员名下住房状况信息;二是与民政等部门联网核查借款人申报的婚姻状况等信息;三是比对借款人在房产税、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申请中申报相关信息的一致性。
六、本次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的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本市住房公积金差别化信贷政策,以往主要是审核申请贷款家庭名下住房情况,即使缴存职工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在还清后仍可再次申请。本次调整为同时审核家庭名下住房情况和公积金贷款记录。对于购买首套住房且从未使用过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差别化信贷政策不作任何调整;对已使用过1次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即使名下无房,也只能享受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政策;对已经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不再向其发放第三次公积金贷款。这有利于体现公积金贷款的差别化和公平性,同时也体现公积金支持的对象。
调整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贷款政策是根据本次房地产调控要求所作的相应调整。2010年,住建部等四部委要求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公积金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2014年11月,为支持住房消费,本市根据人民银行、银监会文件要求,对购买第二套改善型普通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均参照首套住房政策执行。但在目前房地产调控的背景下,对购买第二套改善型普通住房不再参照首套住房贷款政策,对其首付款比例,公积金贷款利率和最高贷款限额都进行相应调整,以更好地体现与首套首次购房家庭的差别化管理。
调整借款人计算还款能力的月收入基数比例是根据《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的通知》(建金[2015]150号)中“在保证借款人基本生活费用的前提下,月还款额与月收入比上限控制在50%-60%”的精神进行调整的。本市目前计算公积金借款人还款能力为月还款本金不超过工资收入的50%,如果加上利息,每月还款额占工资收入的70%左右,超过了50%-60%的上限控制标准。本次从50%调整为40%后能够真实反映借款人的偿债能力,月还本付息额控制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以降低公积金贷款违约风险产生。
严格对购买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认定,是根据《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建金[2010]179号)中“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的精神进一步明确认定口径。
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的缴存余额倍数,通常综合考虑贷款风险杠杆以及住房公积金的互助、公平、共享和可持续原则。全国其他城市都不高于25倍,普遍在10-20倍间,本市兼顾了政策连续性和渐进性等因素,本次从40倍适当下调至30倍(补充公积金从20倍下调10倍)。
七、什么是上海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
答:上海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是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监督指导下的在沪银行金融机构自律协调机制,在上海市房地产金融调控中发挥重要作用:一是根据上海市房地产调控要求,在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指导下,按照“因城施策”的原则,协商确定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调整方案。二是在统一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具体执行标准,规范商业银行与房地产中介业务合作,防范“首付贷”等房地产市场场外配资加杠杆行为,维护住房金融市场秩序等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有效督促商业银行全面贯彻落实上海市房地产金融调控政策。
综合上海发布、华尔街日报、金融八卦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