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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涅狄格州(康涅狄格、宪法,以及“英格兰共和国”)

来源:互联网 2022-10-14

大航海时代之<英美篇>[第27节]

作者:温骏轩

编辑:尘埃 / 主播:安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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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关注区域:新英格兰 - 康涅狄格河流域

关键词:宪法之州、英国内战

清教徒内部的分歧导致了普罗维登斯庄园和罗得岛州的出现。同样基于与波士顿的观念上差异,新英格兰地区的另一个行政成员,位于马萨诸塞州之南、罗得岛州之西的“康涅狄格州”,也在这一时期出现在新英格兰的地缘政治舞台上,并且与马萨诸塞殖民地争夺移民。

北美十三殖民地示意图

马萨诸塞州的地理核心是“马萨诸塞湾”、罗得岛州则是围绕着“纳拉甘西特湾”生成的,那么康涅狄格州的地理核心又是哪里呢?答案是“康涅狄格河”。在原住民的语言中,“康涅狄格”的意思为“长长的潮汐河”。

从长度来说,康涅狄格州的河流也的确够长。655公里的长度,比相邻那条名气更大的哈德逊河还长上148公里,是新英格兰地区最长的河流。其源头位于阿巴拉契亚山脉,上半部充当佛蒙特州与新罕布什尔州界河,下半部则纵穿马萨诸塞州及康涅狄格州。

无论从对接海路,还是农业开发的角度,一条大河的下游河口地区都是理想的开拓地。1636年,约100名清教徒移民至此建立殖民点。这个殖民点,后来发展成了现在康涅狄格州的首府哈特福德。

几乎与其同时,另有两批同样来自马萨诸塞的清教徒,分别在康涅狄格河东、西两侧的沿海地带,建立了“旧塞布鲁克”及“纽黑文”两个殖民点。正是这三个殖民点,奠定了今天康涅狄格州的行政范围。

康涅狄格河流域

对于准备在康涅狄格地区开辟一片新天地的清教徒来说,除了对他们抱有敌意的原住民以外,最大的竞争对手是在哈德逊河流域殖民的荷兰人。比之更早,荷兰人就已经尝试过在康涅狄格河右岸建立殖民点。

尽管双方在信仰上都归类为“新教”,并且荷兰曾经收容过很多英国清教徒,但在这片陌生的土地上,源自于国家的身份认同感,还是超越了宗教上的认同感。在经历一番博弈后,荷兰人放弃了在康涅狄格河流域的殖民工作,将主要精力投入到了哈德逊河。

考虑到“新尼德兰”最终在南北两大英国殖民地的包夹下,只是成为了历史的过客,并没有必要对这个过程做太详细解读。康涅狄格殖民地于美国形成所作出的重大贡献,才是我们关注的重点。

在新英格兰地区,康涅狄格河谷的土地是最肥沃的,且拥有大量的森林资源。这使得面积排名美国诸州倒数第三的康涅狄格州,在当时成为了新英格兰地区乃至北方地区的粮仓,并进而升级为本地区的制造业中心。

美国独立战争期间,康涅狄格地区充当了后勤基地的角色,其所出产的粮食及生产的火炮,帮助“大陆军”取得了最后的胜利。然而当我们回顾清教徒的历史时,这些依然不是康涅狄格最大的贡献。

与移居罗得岛的清教徒一样,前往开拓康涅狄格殖民地的清教徒,另起炉灶的原因同样是不满马萨诸萨殖民地“政教合一”的管理体制。不过二者的具体表现形式却不尽相同。

为了将最初的三个殖民点联合起来,康涅狄格殖民地的清教徒制定了一份有关政府运行、税收及投票权规则序言和清单,并将之称之为“基本命令”。与偏宣言属性的“五月花号公约”相比,康涅狄格的这份“基本命令”更像是一部基本大法。以至于今天的康涅狄格人会自豪的声称,自己诞出了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并将康州称为“宪法之州”。

类似的社会管理契约并不是康涅狄格所独创,包括马萨诸塞在内的自治殖民地,都会制定一份相似的协议,以进行社会事务管理。这也是为什么,有研究者不认为康州的这份“基本命令”具有宪法地位的原因所在。

应该说,以“法律”来进行社会管理,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一个必然结果。问题不在于康涅狄格这份“基本命令”的内容,是否能在其它文明或者殖民地找到类似的条款,而在于它的地位。简单点说,如果一部法律没有总则性质及最高权威性,对政府和社会运行没有指导性,就不能被称之为“宪法”。

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是美国国家权力分配的一大特点。以新教改革的初衷来说,将立法权从政府手中剥离再来,归于代议会或者公民大会是一种必然。然而对于试图建立神权社会的宗教改革者来说,圣经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并终将导致神职人员拥有最终解释权)。

从这个角度来说,康涅狄格用“民主”的方式制定一部“基本命令”,而不是用“圣经”原则来指导政府管理和社会行为,不仅为美国后来的“政教分离”作出了制度上的探索,更为美国后来的“三权分立”体系奠定了基础。

好了,通过对马萨诸塞、罗得岛以及康涅狄格的解读,“美国文化”和“清教徒精神”得以更立体的展现在我们面前。总结下来,马萨诸塞殖民地的创建和运营,体现了美国文化中的威权、集体意识及保守倾向(尽管它绝对不认可自己的威权属性),包括对意识形态的重视和坚持;罗得岛殖民地的诞生,展现出的是清教徒精神中文化包容的一面;康涅狄格殖民地的贡献,则在于法律和规则至上观念的确立。

可以这样说,今天美国社会所表现出的诸多特点,尤其是那些看起来自相矛盾的表现,都能够从新英格兰地区这三个州的前世找到源头。

上述三州都位于新英格兰地区的南部,我们可以将之合称为“南部三州”。他们的初创时间都是在17世纪30年代,也就是清教徒开始大规模向新英格兰地区迁徙的那几年。那么新英格兰地区的其它成员,由:佛蒙特州、新罕布什尔州、缅因州所组成的“北部三州”呢?

相比于初始地位更高“南部三州”,“北部三州”的出现时间,或者说成为清教徒之地的时间要晚一些。当“南部三州”难以容纳更多移民后,人口外流成为必然。向西、南方向的哈德逊河流域继续拓展是一种选择。问题在于最初的时候,这里是荷兰人的“新尼德兰”,而在英国将荷兰人赶走之后,很自然的又将这里变身成为了贵族的封地。因而向北扩张成为了清教徒移民们的唯一选择。

除了不构成战略威胁的原住民以外,在这个方向上,清教徒所面临阻力主要有两股势力,一是立足“芬迪湾”打造“阿卡迪亚”殖民地的法国;二是代表英国国家力量的英国国王。

前者阻力很容易理解,通过之前对“新法兰西”的解读,我们已然知晓缅因州地区,曾经长期为英、法两国角力的战场。只是英国国王怎么也会成为清教徒扩张势力范围的障碍呢?

马萨诸塞殖民地到底有多大,在当时并不十分清晰。以清教徒的想法来说,国王授权给他们的土地应该包含整个新英格兰地区。从政府的角度来说,则认为马萨诸塞湾与阿巴拉契亚山脉之间的土地,才是其给予马萨诸塞湾公司的特许经营地。

在允许清教徒在新英格兰建立殖民地之前,国王实际已经马萨诸塞湾之北的土地,授权给了两名与之关系亲密的贵族。这两名贵族之间的再分配,形成了今天新罕布什尔州及缅因州。

将一片土地特许出去是一回事,能不能实际控制是另一回事。清教徒在马萨诸塞湾的成功,使之在新英格兰地区的移民群体中占据了绝对优势。这使得马萨诸塞湾有足够的人力向北部地区扩散,建立新的定居点。

如果这些清教徒愿意接受皇家代理人的管理,那么倒是问题不大,毕竟对于每一片殖民地来说,充实人口都是当务之急。然而社区自治才是清教徒们愿意跑到遥远的新大陆建立家园的源动力。很显然,一片被授予个人的封地,与这种理念并不相容。

清教徒们并没有等上太久,很快“英国内战”就为清教徒在新英格兰地区的进一步扩张扫清了障碍。对于人类来说,解决矛盾的终极手段是战争。法国国内的宗教之争,曾经在16世纪下半叶导致了一场延绵30余年的“法国宗教战争”(1562—1598年,又称“胡格诺战争”)。反观英国,则由于本身有脱离罗马教廷的地缘政治需求,选择了以建立新教属性的“英国国教”,拥抱了这场宗教革命。

然而经过之前的解读,大家也应该清楚英国的这次宗教改革并不彻底,本质只是把教会从天主教体系剥离出来,置于王权之下罢了。由此也产生了以“清教徒”群体为代表的,希望进一步对英国进行宗教改革的声音。

在清教徒大规模向马萨诸塞湾移民的第十个年头(1640年),英国国内所累积的社会矛盾终于暴发,并随后激化成了一场大规模内战。不过这场延绵十年的战争(1642年至1651年)并不是以宗教战争,而是以议会派和保皇派之争的形式暴发出来。

简单点说,一方认为国家权力应该归于议会,另一方则认为专制体制有利于国家。其导火索为英格兰针对苏格兰的战争遭遇了失败,国王希望通过征税来筹措军费,而议会则认为这项权力应该归结于议会。是不是感觉有点眼熟?400多年前(1215年),著名的《自由大宪章》的产生背景与之如出一辙。不同处在于那次对君主专制的挑战,导火索是针对法国的战争,而提出限制国王权力的是贵族们。

此外你很容易意识到,这种政体之争在宗教层面的影射,就是公理制/议会制与主教制、宗教改革派与英国国教之间的矛盾。并感觉到作为英国宗教改革的急先锋,清教徒力量在其中发挥了核心作用。

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从中国人熟悉的“阶级视角”切入。无论是对英国宗教改革不满的清教徒,还是试图将权力归于议会者,其出现都与“地理大发现”时代商品经济地位的提升,以及 “资本”力量的壮大息息相关。这也是为什么在阶级史观中,英国内战被认为是一场“英国资产阶级革命”。

基于大英帝国对全球地缘政治格局影响,以及对工业革命的贡献,1640年亦被认定为是世界近代史的起点。这场延续十年的英国内战导致了两个当代中国人在学生时候都学习过的结果:一是当时的英国国王“查理一世”被送上断头台;二是取得胜利的“议会派”建立“英吉利共和国”,清教徒出身的克伦威尔出任国家元首(护国主)。

然而推翻了君主制,并不代表英国就真的能够成为“共和国”。通过对清教徒和新教渊源的清理,我们知道清教徒所崇尚的直接民主,与“代议制”还是有本质区别的(英国议会由“长老会”主导)。

放在现在的政治语境上,这种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的区别,有时又会被分别贴上“民主”与“共和”的标签(即狭义理解“民主”为直接民主,间接民主为“共和”)。

由于无法弥合彼此间的矛盾,有着清教徒理想的克伦威尔解散了与之意见相左的议会,并客观上变成了一个独裁者(这与发生在马萨诸塞湾的情况何其相似)。而经历过场混乱之后,英国的君主制也在1660年复辟。并在各方力量的反复博弈、磨合之下,于1689年出台了将议会权力置于王权之上的《权力法案》。在集权性与分权性之间找到平衡点“君主立宪”制,就此出现在了人类历史舞台上。

对于有历史包袱,并且需要一个各方认可的“中心”,来统辖诸多海外殖民地的英国来说,君主立宪制是最好的选择。比较而言,那些试图在新英格兰地区建立理想国的清教徒,就没有那么大的包袱了。

英国在1640年至1689年间所经历的这50年混乱,所造成的权力真空现象,不仅让清教徒们可以在被明确授权的马萨诸塞湾践行自己的自治理念,更可以在原本没有授权给他们的北部地区扩张势力。等到一切都尘埃落定,王室再想把新英格兰置于王权之下,将变得十分困难。

事实上,在英国内乱期间,新英格兰地区的清教徒力量同样没有袖手旁观,而是积极的贡献了自己的力量。从这个角度来说,将天主教立为国教的法国,不愿意对新教徒敞开“新法兰西”的大门并非没有道理。

问题是,当我们把视角再抬高点又会发现,法兰西王国在强化中央集权同时,也意味着内部矛盾得不到有效缓解,尤其是新兴资本力量的诉求没有办法得到本质满足。以至于法国后来在不得不在19世纪末,经历一场颠覆性的革命,并有几经反复后彻底走向共和。对比更晚一些发生在东亚的类似历史进程,你会发现结束帝制的中央之国,与维持天皇体制的日本,与法、英两国有着相似的地缘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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